关于印发明溪县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规划(2011—2013)的通知

日期:2011-10-11 09:02 来源:明溪县政府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明溪县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规划(2011—2013)》县政府已经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明溪县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规划(2011~2013)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和发展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健康发展,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化我县学前教育改革,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缓解幼儿入园压力,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现状

  一、发展现状

  我县共有幼儿园(班)2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2所,民办幼儿园6所,另外附设5个村校幼儿班;市级优质幼儿园1所,市级农村示范园7所,县级合格园4所。全县3~5岁适龄幼儿2682人,在园幼儿2321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86.54%。公办幼儿园教师核定编制207人,在编教师80人,幼儿高级教师50人,其中已聘13人,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为100%。

  明溪县城区及乡镇幼儿园现状表

乡镇名称

2010年人口数

应入园幼儿数

已入园人数

未入园人数

公办园(所)

民办园(所)

雪峰镇

27925

769

674

95

3

6

城关乡

12026

233

201

32

3

0

瀚仙镇

10618

211

186

25

3

0

胡坊镇

10075

200

173

27

1

0

沙溪乡

6171

120

106

14

2

0

夏阳乡

15676

313

267

46

1

0

盖洋镇

20633

464

395

69

1

0

枫溪乡

5884

190

162

28

2

0

夏坊乡

6947

182

157

25

1

0

合计

115955

2682

2321

361

17

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学前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逐步提高,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目前城区3所公办园,由于校园用地和校舍面积不足,班生规模明显超过省颁班生标准,不利于保教质量的提高。同时,随着城区人口的不断增加,“入园难”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二是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不达标。全县12所公办园的校舍均达不到规范幼儿园的设计和建设标准,特别是实验幼儿园作为全县幼儿教育的实验性示范性幼儿园,生均户外活动面积仅为省定标准的三分之一。三是公办幼儿师资紧缺。目前部分乡镇幼儿园严重缺乏幼儿专任教师,大多由学校自聘或占用小学编制。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办园规模和效益,增强办园活力,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形成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坚持规模发展与质量提升并重。逐步扩充学前教育资源,以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水平为重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遵循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努力提升保教质量。

  (三)坚持发挥政策的保障作用。把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加大各职能部门的政策扶持力度,并全面落实到城乡规划、资金投入、人员配备、税费减免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事业发展。

  第三章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一)2011~2013年学前教育发展目标: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

2389人

2464人

2560人

 

学前三年入园率

91.5%

92.5%

93%

  (二)2011~2013年学前教育建设目标:

年度安排

乡镇新建幼儿园

名称

预计学前三年适龄幼儿人数

班数

公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

预计全县入园率(%)

新建 面积 (㎡)

改扩建面积(㎡)

校园面积(㎡)

建筑 面积 (㎡)

师资需求(人)

2011年

夏阳中心幼儿园

350

9

2781

       

91.5%

沙溪中心幼儿园

290

9

2781

       

2012年

县实验幼儿园

2000

30

6364

       

92.5%

胡坊中心幼儿园

330

6

2073

       

夏坊中心幼儿园

260

6

2073

       

2013年

城关中心幼儿园

330

6

2073

       

93%

枫溪中心幼儿园

260

5

2073

       

瀚仙中心幼儿园

280

5

2073

       

合计

     

22291

         

  (三)幼儿园布局要求

  1.城区:

  (1)2012年,实施县实验幼儿园迁建工程;

  (2)将幼儿园建设列入城区新建居民小区建设规划。

  2.农村:

  (1)办好8个乡镇中心园;

  (2) 根据幼儿数量变化情况,调整幼儿园(班)布局,办好村级幼儿园(班)。

  二、主要任务

  (一)公办幼儿园建设。2011年新建夏阳乡、沙溪乡中心幼儿园;至2012年底争取再建设1~2所乡镇中心园,县实验幼儿园实施搬迁工程,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幼儿园。

  (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对新建扩建民办幼儿园,将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利用现有资源兴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幼儿园建设,完善设施配备。

  (三)幼教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全县幼儿教师数量和素质基本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需要。2011年补充幼儿教师36人;2012年补充25人;2013年补充38人。幼儿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以上。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坚持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责。

  (一)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实施学前教育规划、布局调整、统筹管理和扶持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乡镇政府要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积极筹措发展经费,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班)。

  (二)县教育部门主管学前教育,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会同各有关部门,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学前教育发展经费;县编制部门负责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并按照编制标准补充幼儿教师;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制定政策,确保新建小区幼儿园无偿交由教育部门管理和使用;县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幼儿园卫生保健规章制度及相关工作。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育局、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劳动保障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卫生局、物价局、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

  二、加大办园投入,确保学前教育稳步发展

  (一)建立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在足额预算拨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基础上,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加大扶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充分调动村(社区)和社会各界举办学前教育的积极性,多渠道筹资,发展学前教育。

  (二)规范学前教育收费。按照按质划类、按类收费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别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办园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由县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核确定幼儿保育费和教育费的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物价和教育部门备案并公示。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素质

  (一)科学核定公办教师编制。按照编制核定标准,通过从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生中招聘、从小学富余学科教师中调剂等方式,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使其能够满足保育教育需要。

  (二)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全面推行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对新补充的幼儿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对调整到幼儿园的小学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三)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定幼儿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根据幼儿教师的职业特点,对幼儿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培训。完善幼儿园长和骨干教师在职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幼儿园保健医生、保育员、炊事员专业培训。

  (四)稳定幼儿教师队伍。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社会保障、评优评先、进修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在优秀教师、教坛新秀等评选中,适当增加幼儿教师所占的比例。

  四、强化行政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一)努力办好公办幼儿园。县教育部门要办好一批方向端正、管理严格、教育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公办幼儿园,使其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继续开展公办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农村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促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整体水平提高。

  (二)加强民办幼儿园监管。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指导、帮助,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民办园办学水平。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登记,做到责权统一,加大对无证办园的整治力度,保障民办园健康有序发展。开展民办园分级分类评估,积极创建一批优质民办园。

  (三)加强常规管理。加强对幼儿园的常规管理和业务指导。建立在城区以县实验幼儿园为中心、在农村以乡镇公办中心园为骨干的学前教育管理网络,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幼儿园常规管理检查和督导,促进幼儿园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强化幼儿园园舍、活动场所、设施设备、饮食卫生、交通工具等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检查,杜绝和减少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一)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以示范性幼儿园为龙头,各类幼儿园普遍参与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促进幼儿园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要立足实际,科学确立改革内容和目标,探索改革项目、研究课题的运作模式,指导幼儿园参与改革,探索富有本地特色、具有实际意义的教育教学改革之路。

  (二)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极开展幼儿园教学内容、方式、手段的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引导幼儿园树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注重活动的过程,注重儿童的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的科学教育理念。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促进其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三)县教育部门要健全教育教学研究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幼儿园开展儿童身体发育、心理成长、智力增长的规律和保育教育模式的研究。推动幼儿园开展以园为本的教研,推进园内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在日常保教工作中,积极尝试保教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四)依托县实验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园构建0~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开展早期教育试验。

  二O一一年十月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