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明溪县“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日期:2010-01-22 15:52 来源:明溪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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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明溪县“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已经2007年9月14日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明溪县“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为了大力推进我县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急需有用人才,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法律和政策,坚持职业教育为明溪经济建设服务的办学宗旨,抓好办学思路和专业设置调整,围绕城镇新生劳动力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能紧缺型实用人才培养目标,按照“校校、校企、产教”相结合原则,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优化职业教育结构,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打造职业教育特色,为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

  1、建立新型职业教育体系。发展职业教育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要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主动顺应县内企业,特别是县生态经济园区企业发展的需要,发展我县职业教育。为我县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展壮大生物、畜牧、绿色食品、林竹四大产业集群方面提供培训平台,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2、扩大职业教育发展规模。一方面,扩大职业中学招生规模,努力完成每年市下达的招生任务,学生规模到2010年达900人左右。开设幼教、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机械制造(气动工具制造与营销方向)和综合课程等专业,力争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等。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培训企业急需人才、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在职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特殊工种等各类劳动力5000人次以上,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00人次以上。

  3、提高职业教育发展层次。县职业中学要争创市重点中职学校,争取建成1~2个省或市级骨干专业。在办好职业中学的基础上,承担起职业教育管理中心职能。重点在管理体制、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质量效益上功夫,努力适应职业教育新形势的要求,推动我县中等职业教育迈上新水平。强化技能培训和实践教学,毕业生技能考试合格率达100%,就业率达95%以上。

  4、提高职业中学教师整体素质。通过外聘、招录、培训等各种途径,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教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职业中学教师素质和学历层次。到2010年职业中学本科教师学历达标率达70%以上,专任教师比率达40%以上,双师型教师比率达到20%以上,基本满足全县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5、强化实训基地建设。今年要在做好职业中学校园规划的基础上,把新建的综合楼作为校内实训基地,建立电子电工实验室、计算机中心、舞蹈室、理化生实验室。着眼今后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待职业中学与县主要产业集群形成一定的培训规模和办学特色的基础上,在县生态经济园区建立一个与企业对接的校外实训基地,为我县经济发展输送实用人才。

  三、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为重点,全面落实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制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县长为第一召集人,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农办和老区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坚持以德立校。县职业中学要围绕“以何立校”为办学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作为立校之本。紧紧抓住爱国主义教育、养成教育和感恩教育为主线,使学校德育工作制度化、系列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品德行为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文明礼貌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根据职业中学学生成材目标、心理和品行素质特点,积极探索现阶段德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认真研究特殊生的心理和行为规律,切实抓好转化工作。

  3、突出特色教育。围绕“以何为特”,确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向。县职业中学要组织有关人员专门从事市场调查,研究专业设置。要针对发展订单教育的新形势,开发不同课程模块,探索新的教育模式,满足不同受教育者和岗位需求,办出具有特色的职业教育模式。县职业中学要在办好现有幼教、计算机、电子电工、美术等专业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和企业实际用人需求,开设生物制药、食品加工、机械制造(气动工具制造与营销方向)和竹木加工等专业,培养本地紧缺实用技术人才。

  4、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县职业中学要承担起职业教育管理中心的职能工作。县教育、财政、农业、劳动、人事等部门要相互配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破除部门界限、学校界限等体制性障碍。实现资金、校舍、师资、培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解决职业教育规模小、竞争实力弱、办学效益差的问题。做到集中资金抓硬件建设,集中项目完善设施设备,集中师资抓特色专业,集中精力做大培训规模。

  5、保障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县城市教育费附加按省规定的一定比例投入职业教育,加快职业中学实验实训基地、骨干专业建设和办学条件的改善。县财政足额返还职业中学预算外资金,进一步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同时,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建设力度,提升职业中学办学水平。

  6、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学历和技能培训,鼓励教师以自考、函授、进修培训等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重点培养“双师型”教师,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工作。县职业中学要组织专任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考试,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要坚持继续教育制度,帮助教师建立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开展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和在职研究生的培训及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建立与行业、企业合作的专业教师培训模式,鼓励专业教师到相应的企业岗位进行专业实践,提高教师的专业操作技能。通过若干年的努力,使双师型教师比率达到20%以上。同时,要积极聘请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担任县职业中学的兼职教师,逐步形成以在职教师为骨干,兼职教师为重要补充的专业教师结构。

  7、扩大招生、培训规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板报等多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改变重学历轻技能、鄙薄职业教育的落后观念,使新的求学观、择业观和成材观蔚然成风。要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努力实现招生规模的不断增长。要积极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和灵活的学习方式,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要挖掘潜力,积极开展短期培训,实行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要面向“三农”做好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务工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8、加强就业指导工作。要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考察、分析和预测,把就业问题作为职业教育的核心工作,保证学生招得进来,送得出去。在发展职业教育中,县职业中学要注重推行“订单教育”,做到根据企业需求培养人才,根据企业岗位“订单” 培养学生。要与本县龙头企业或区外企业进行校企合作、联合办学,立足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确保职业中学所培养的技能型人才满足本地企业发展需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毕业生就业搭建服务平台,使毕业生学以致用,切实将就业安置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县职业中学要积极鼓励毕业生到生产、服务第一线工作,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9、抓好实训基地建设。2008年,要逐步完善县职业中学综合楼内部教学设备设施,添置理、化、生实验室、计算机房、琴房、舞蹈室、图书馆及多功能教室,校内专业实验室均要达到合格标准;计算机、幼教和电子电工校内实训基地(场所)符合教学要求;2009年以后,要以县生态工业园区为依托或异地建设一个含机械、电子、生化制药、林产加工在内的校外实训基地。

  10、落实助学资助制度。根据省教育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办财[2007]44号)和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07]73号),落实好我县职业教育助学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1、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环境。要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学生除获得毕业证书外,县职业中学要组织引导学生参加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指导服务和管理,落实好就业准入制度。劳动和人事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职业供求预报体系,为县职业中学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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