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明溪县岭干地块安置房选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明溪县岭干地块安置房选房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现将《明溪县岭干地块安置房选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3日
明溪县岭干地块安置房选房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明溪县岭干地块征收工作顺利完成,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结合岭干地块安置房实际房源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由县住建局和县土地收储中心负责选房工作的具体实施,雪峰镇政府、县公证处等对选房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安置房源及选房批次
(一)安置房源情况
岭干地块(雪峰镇河滨北路869号)的1#楼共85套安置房,房屋面积按南平市建阳区同济测绘有限公司预测面积(最终面积以明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的为准),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1.房屋征收协议约定为85㎡户型的安置户,可选安置房户型面积预测约89.49㎡,共计17套(房号1-101室至1-1701室)。
2.房屋征收协议约定为100㎡户型的安置户,可选安置房共计44套,2-101室为1楼不纳入抽签范围(备调换),则抽签房源为43套。其中,安置房户型预测面积约105.44㎡的计17套(房号1-103室至1-1703室);户型预测面积约104.8㎡计26套(房号2-201室至2-1701室、2-102室至2-1002室)。
3.房屋征收协议约定为120㎡户型的安置户,可选安置房共计24套。其中户型预测面积约125.09㎡计17套(房号1-102室至1-1702室),户型预测面积约125.25㎡计7套(房号2-103室至2-703室)。
(二)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
三、选房流程
每种户型的被征收人按协议签订的先后顺序,以抽签的形式确定选房顺序号(有多套安置房的,分别抽取多个顺序号),之后被征收人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抽取安置房房号。每批次按安置房户型约85㎡、100㎡、120㎡分别抽取房号。
四、会场地点
选房地点设在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
五、参加选房需提供材料
1.《关于参加明溪县岭干地块安置房选房的通知》和被征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属于委托的,提供被征收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工作流程
(一)验证报到。验证报到时间为选房通知明确的时间。被征收人依照本方案第五点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签到。
(二)宣读选房程序。由主持人当众宣读选房程序,并由明溪县公证处对选房过程和结果进行公证。
(三)抽取选房顺序号。会场主持人按协议签订顺序叫号,被征收人依次上台抽取选房顺序号,工作人员根据被征收户抽取的号码,公开唱号,登记入册,由被征收人对抽取的选房顺序号进行签字确认。
(四)选房顺序。被征收人根据抽取到的选房顺序号依次上台抽房,工作人员根据被征收人抽取的房号登记入册,被征收人对登记入册的房号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手印;工作人员填写安置房选房确认书交付被征收人。
本方案由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明溪县岭干地块安置房选房抽签确认表
2.关于参加明溪县岭干地块安置房选房的通知
3.明溪县岭干地块安置房选房确认书
4.拆迁安置房选房告知书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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