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5-05 09:28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明溪县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1号)精神,在落实《福建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规划》(闽政办〔2021〕4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57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3〕5号)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快实施健康明溪行动,全面推进健康明溪建设,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一)加强全民健康教育

  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支持职业中学开展健康类相关专业建设。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强化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内容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完善健康促进体系

  完善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深入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8%以上;实施健康明溪建设,开展健康县区建设,推进健康医院、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乡镇、健康村居、健康家庭建设,通过国家和省级健康县区建设评定。〔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县直机关党工委〕   

  (三)推行健康生活方式

  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推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无烟环境创建,控制酒精过度使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工信局〕

  (四)提升全民身体素质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智慧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户外运动设施等建设。推进公共体育场地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推进体育强县建设。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2%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2%以上。〔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五)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

  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综合改革,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村(居)委员会建设,至2023年底,实现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互衔接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夯实基层联防联控工作基础。创新医防融合机制,着力推进健康管护体系下的医疗服务与疾病预防服务融合,加快“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探索多部门、多行业协作推进疾病预防工作,逐步建立“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健康管理”三位一体的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探索推进公共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推动公共卫生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

  (六)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以及物资保障等应急预案。加强4支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及9支乡镇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保障制度建设,提升基层突发事件先期处置能力。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机制,加强县总医院感(传)染科建设,规范设置负压隔离病房、负压重症监护病房、负压手术室以及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加强医疗机构应急物资配置,健全应急物资调配协同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

  四、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七)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

  扩大癌症早诊早治覆盖范围,开展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推动高血压、高血糖早发现早管理。实施乙肝病毒感染者规范治疗,逐步建立“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健康管理”三位一体的乙肝服务新模式,提高乙肝病毒感染者发现率、慢性乙肝患者诊断率和治疗率,逐步降低乙肝导致的肝硬化、肝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到2025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医保局〕

  (八)加强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控

  根据疫情形势,科学精准落实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和医疗救治措施。统筹做好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控。开展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策略。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加大动物源头防控力度。维持血吸虫、疟疾消除状态,完善地方病防控策略。加强疫苗预防接种。〔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财政局〕

  (九)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救治救助综合保障。加快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加强指导,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服务对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到2025年,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以其他方式开展康复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残联〕

  (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

  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创建国家、省级卫生乡镇为抓手,逐步推动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建设工作。要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乡镇、村(社区)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组织实施2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建立2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到2025年,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农业农村局〕

  (十一)加强环境健康管理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加强噪声、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完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构建各方积极参与、协作共建健康环境的格局。到2025年,全县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优于99.5%,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基本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全县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与风险监测

  落实食品安全与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提升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报告、诊疗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农业农村局〕

  (十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机制,推动追溯体系建设。稳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持续完善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监测机制。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构建多部门协同共治的药品监管格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

  五、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十四)优化生育服务与保障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实行生育登记制度,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实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委托,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生活照料、就医陪护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

  (十五)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

  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强化婚孕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生育指导服务,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到2025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90%,产前筛查率不低于9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强化先天性心脏病、听力障碍、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等重点疾病防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妇联〕

  (十六)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

  大力发展普惠优先的多元托育服务,鼓励支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采取单独、联合的方式,或提供场所与专业托育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引导支持国有、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举办综合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设置托育班,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教育局〕

  (十七)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加强妇女健康服务

  夯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贫血、视力不良、肥胖、龋齿、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听力障碍、脊柱侧弯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强化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发展妇女保健特色专科,促进生殖健康服务,推进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逐步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

  (十八)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开展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等重点领域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和监管机制。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和救助救治保障体系,推动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探索建立职业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体系。到202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85%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

  (十九)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

  加强老年人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分类管理和健康指导,到2025年,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鼓励基层机构设置和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床位,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护理站,力争到2025年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推动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

  (二十)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

  落实“福康工程”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逐步扩大康复服务和基本辅具适配服务覆盖范围,鼓励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建立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实施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策略,推动实施全面眼健康行动。〔责任单位:县残联、卫健局、民政局〕

  (二十一)保障相关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强化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鼓励发展医疗互助和商业医疗保险,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保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医保局、卫健局〕

  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十二)优化医疗服务模式

  针对肿瘤、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疑难病症等,推动建立多学科诊疗制度,探索制定住院患者多学科诊疗(MDT)收费标准。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就诊信息有效衔接,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进一步加强急诊科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急诊服务能力,充分考虑传染病防控需要,优化就诊流程,加强 EICU床位和留观床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对急诊医护人员定期系统培训和严格考核的制度。〔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

  (二十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完善诊疗规范和技术指南,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支持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延续护理、上门护理等,为出院患者、生命终末期患者或行动不便、高龄体弱、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落实医院安保主体责任,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巩固提升基层服务网络

  加快建设县域胸痛、卒中、呼吸、创伤等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采取派驻、邻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力争2家服务能力较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推荐标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

  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十五)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以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加快推进县中医院迁建,实施“中医平台科室建设工程”,加强中医院科室建设,提高县中医院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实施乡镇中医馆内涵提升改造工程,建成2—3个精品中医馆,推进“中医阁”建设,保证至少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推动优质中医下基层,组建专家团队开展中医药基层服务行动,定期下基层开展对口支援帮扶,提高基层中医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

  (二十六)促进中医药特色发展

  加强对中医诊疗模式创新工作的保障和支持,坚持运用中医临床思维,以临床问题为导向开展多发疾病和重大疑难疾病多学科联合攻关和临床协作。支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开展临床疗效独特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配制研究,鼓励建设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加工平台,允许技术协作、对口支援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县域内调配使用。鼓励将名老中医验方开发为使用方便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开发现代中药制剂产品。〔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八、加大力度发展健康产业

  (二十七)推动高端生物医药产品研发生产

  支持抗耐药菌感染、抗肿瘤、抗病毒、神经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治疗等新结构、新靶点创新药物研发,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用好用足我县药用植物资源、特色原料药优势,支持企业开发生产高端生物医药产品,打造天然药物提取、特色中成药等产业类群,突破药号申报瓶颈,打造以原料药为基础,成品药为主导,保健品为辅助的新医药生产基地。支持抗肿瘤、抗病毒、神经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治疗等创新药物研发,全力突破吸入式麻醉剂、靶向抗肿瘤药、含氟制剂原料药及成品药注册登记,加快实现从医药中间体生产向成品药生产转化。〔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二十八)大力发展闽产中药材及相关产业

  支持研究金线莲、淮山等地标产品的深加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多部门联合推动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鼓励道地闽产中药材品种规范化种植养殖,推动中药材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做大做强“明八味”等道地药材知名品牌。建设茯苓、灵芝等示范种植基地,实施中药材生产管理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

  (二十九)做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

  支持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搭建主体多元、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服务网络。实现康复辅助器具与养老服务业、医疗健康业、助残扶残业的业态融合,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教育和就业机构中的普及应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九、提高健康保障水平

  (三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为重点,深化省二人民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共建,建立沪明对口合作和与省内高水平医院帮扶机制,加快医共体提质扩面,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到2025年,以县总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医为补充的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推动县总医院(医共体)资源、人才、病种三下沉,实施定期巡诊制度,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格局和分级诊疗秩序。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促进分级诊疗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引导普通疾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完善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限价采购机制,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推进医防深度协同融合,加快形成以“两师两中心”(疾病管理师、健康管理医师和疾病管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医保局、发改局〕

  (三十一)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落实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五年行动计划,支持申报卫生健康中青年科研重大项目,支持卫生健康中青年人才赴外研修,引进一批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推动卫生健康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三个一批”项目,补足基层人才短板。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疾控体系薪酬制度等改革。加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力争到2025年,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7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人社局〕

  (三十二)医教协同推进人才培养

  加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科建设,继续实施医学教育制度。力争到202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6.5人以上。持续加大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积极争取我县定向医学生培养名额,最大限度满足基层需求。〔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卫健局〕

  (三十三)推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加强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加大传染性疾病防控、非传染性重大疾病防控、创新药物的研究与开发、中医药科技等领域创新力度,积极组织申报省、市级科研项目。抓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全面强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卫健局〕

  (三十四)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医疗保障基金、健康养老、托育服务和健康产业等的监管。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服务纠纷等的作用。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监管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

  (三十五)推进卫生健康交流合作

  依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卫健委对口支援帮扶契机,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附属4家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医大附一医院、厦门市中医院与县总医院对口合作,推进省妇幼保健院与县妇幼保健院对口合作,重点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远程医疗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十、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强化健康明溪建设的主体责任,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本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十七)动员各方参与。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调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引导群众主动落实健康责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三十八)做好宣传引导。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乡(镇)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宣传推进健康明溪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健康明溪行动实施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