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岭干低洼地带棚户区东侧地块房屋征收项目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告

日期:2023-12-20 08:53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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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进岭干低洼地带棚户区东侧地块房屋征收项目,根据《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之规定,现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岭干低洼地带棚户区东侧地块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应当在此通告发布之日起规定期限5日内(即:2023年12月26日之前)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具体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附后),经50%以上被征收人签名确认以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地点:县住建局四楼房屋征收中心,联系电话:8755955,联系人:沈雪兰)。若在此期限内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则由我局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在县住建局七楼,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选定,被征收人参加抽签仪式的,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供工作人员查验。

  特此通告。

  

  附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编号

  机构名称

  1

  福建国仁方略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

  福建金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厦门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4

  厦门乾元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

  5

  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三明天鸿分公司

  (备注:经三明市住建局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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