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发布2025年明溪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的公告
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为稳定我县粮食生产,提高粮食单产,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县实际,落实2025年明溪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的工作,请全县有种植意愿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以下要求申报2025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
一、申报条件
1.每个经营主体申报中晚稻示范片建设面积不低于200亩且相对集中连片。
2.近3年内已承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的不得申报2025年新建粮食产能区示范片。
3.新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需在2025年新建产能区内;示范点升级改造为已建设5年(含)以上的水稻工厂化育秧点,且2024年在水稻“机插+机耕+机防+机收”等社会化服务面积达1000亩以上(以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统计2024年社会化服务面积为依据)。
4.新建绿色防控示范点需在近三年内建设的产能区内(2023年至今,含今年新建产能区),拟安装太阳能杀虫灯,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以减少虫口基数,从而降低农药使用量。
二、申报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止。
三、申报材料
1.2025年明溪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建设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生产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3.生产经营主体开户许可复印件(个人提供社保卡)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申报流程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填报项目建设申请表,项目所在村、乡(镇)逐级推荐,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小组审核,门户网站公示。
联系人:黄雪招 联系电话:0598-8753883
附件:2025年明溪县粮食产功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建设申报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4月17日
2025年明溪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建设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亩
所在乡(镇)村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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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建设时间 |
建设面积 |
流转耕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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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育秧大棚 |
露天集中育秧面积 |
机插秧面积 |
优质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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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品种 |
测土配方施肥面积 |
绿色防控面积 |
其他五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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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承诺 |
本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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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委会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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