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明有关单位:
按照《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18〕46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标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主要目标任务,全面评估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经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并结合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持续推动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确保 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赶超目标,全面完成“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明溪”中心任务。
开展中期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系统全面。深入评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情况,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实质性进展情况。
——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要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夯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角开展评估工作。
——科学严谨。密切关注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实事求是。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二、评估重点
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基础上,立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推进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有机统一的要求,聚焦发展理念转变、发展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等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内容主要侧重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全面检查“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4个方面29项主要指标(见附件1),特别是12项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未来的趋势判断等。
(二)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1.对“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现代化特色农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兴服务业集群,推进互联网经济构造,推动创业创新,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美丽明溪,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社会治理”等十二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目标完成和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2.对列入“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大项目开竣工情况,进展程度及存在问题与困难等进行分析评价。
3.对《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评价。
(三)是否需要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对“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到2020年实现情况进行研判,结合县委补短板工程实施意见和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赶超的决策部署等工作,提出是否需要对规划纲要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的建议和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三、分工安排
(一)“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紧密配合、分工协作。
(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内容,根据职能分工(见附件2),对各自负责领域进行评估,形成各自领域的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抄送县发改局。
(三)县发改局在以上工作基础上,起草《明溪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上报县政府。
四、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组织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县发改局要负责总体组织协调,解决好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专题牵头单位要确实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衔接,确保中期评估任务顺利完成。
(二)科学进行评估。要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突出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科学、系统开展评估工作,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反映实际情况。中期评估的时间节点和采用的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即2016—2018年上半年,有分年度的数据要注明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上半年)。
(三)认真撰写报告。评估材料应包括5个方面内容: 1.《纲要》提出的目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2.《纲要》提出的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即对项目是否如期开(竣)工、项目进度、未开工(实施)原因、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3.《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创新举措;4.完成各项任务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5.《纲要》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建议、理由、依据以及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建议。
五、时间要求
2018年6月22日前,各牵头单位要将中期评估报告和本单位负责撰写报告的联络员姓名、电话报送县发改局,各责任单位要同步报送评估报告纸质版(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盖章)和电子版材料,负责多部分评估的单位要分部分形成评估报告;7月1日前,县发改局要汇总各牵头单位报送的评估报告,形成《明溪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初稿)》,提交县政府研究审定(政府办联系人:陈孟良,联系电话:183****9227,邮箱:fjmxcml@126.com;发改局联系人:徐世权,联系电话:2869376或138****0983,邮箱mxfgj@126.com)。
附件:1.“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中期评估测算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表
2.“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主要专题及内容分工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附件1
“十三五”规划纲要
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中期评估测算工作任务分解表
|
分类 |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2020年目标 |
年均增速【累计】 |
“十三五”中期 完成情况 |
指标属性 |
|||
|
绝对数 |
增幅 |
||||||||
|
经 济 发 展 |
1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94.5 |
9.5% |
预期性 |
||||
|
2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
8.1 |
9.2% |
预期性 |
|||||
|
3 |
财政总收入(亿元) |
5.62 |
5% |
预期性 |
|||||
|
4 |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
3.56 |
5% |
预期性 |
|||||
|
5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160 |
18% |
预期性 |
|||||
|
6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29.6 |
13% |
预期性 |
|||||
|
7 |
外贸出口总额(亿美元) |
1.94 |
10% |
预期性 |
|||||
|
8 |
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验资口径) |
0.16 |
【0.06】 |
预期性 |
|||||
|
9 |
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
14.7 |
【3.3】 |
预期性 |
|||||
|
10 |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40% |
【7】 |
预期性 |
|||||
|
11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7 |
【11.2】 |
预期性 |
|||||
|
创新驱动 |
12 |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1.5 |
【1】 |
预期性 |
||||
|
13 |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2.0 |
【0.4】 |
预期性 |
|||||
|
14 |
互联网普及率(%) |
25.6 |
【3.6】 |
预期性 |
|||||
|
15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4 |
【3】 |
约束性 |
|||||
|
民 生 保 障 |
16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27104 |
9.5% |
预期性 |
||||
|
17 |
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 |
21 |
预期性 |
||||||
|
18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
【9500】 |
预期性 |
||||||
|
19 |
贫困人口减少(人) |
国家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
约束性 |
||||||
|
20 |
每千人口职业医师数(人) |
1.94 |
【0.31】 |
约束性 |
|||||
|
21 |
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套) |
【700】 |
约束性 |
||||||
|
22 |
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比率(%) |
18.5 |
【0.1】 |
预期性 |
|||||
|
生态文明 |
23 |
万元GDP用水量(立方米) |
130 |
【-25】 |
约束性 |
||||
|
24 |
单位GDP能耗降低(%) |
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 |
约束性 |
||||||
|
25 |
非石化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 |
16.02 |
【1】 |
约束性 |
|||||
|
26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 |
约束性 |
||||||
|
27 |
森林绿化 |
森林覆盖率(%) |
80以上 |
约束性 |
|||||
|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1561 |
约束性 |
|||||||
|
28 |
主要流域Ⅰ—Ⅲ水质比例(%) |
100 |
约束性 |
||||||
|
29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
化学需氧量 |
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 |
约束性 |
|||||
|
氨氮 |
|||||||||
|
二氧化硫 |
|||||||||
|
氮氧化物 |
|||||||||
注:“【】”为五年累计数。
附件2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主要专题及内容分工
一、《纲要》主要发展目标实现程度中期评估。《纲要》确定的12个约束性指标、17个预期性指标的中期完成情况评估,及“十三五”期末完成情况预计。(县统计局牵头,指标责任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纲要》第二章,推进一产组织再造,发展现代化特色农业中期评估。(县农业局牵头,发改局、粮食局、林业局、国土局、科技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机中心、烟草公司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纲要》第三章,致力二产创新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期评估。(县经信局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林业局、农业局、科技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纲要》第四章,推进三产业态创新,构建新兴服务业集群。(县发改局牵头,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文广局、经信局、住建局、民政局、邮政局、金融办、人行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纲要》第五章,推进互联网经济构造,培育创新发展新支点中期评估。(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农业局、经信局、商务局、政务中心、数字办、综治办、科技局、卫计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纲要》第六章,推动创业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县科技局牵头,经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人才办、金融办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纲要》第七章,深化交流合作,争创对外开放新优势中期评估。(县商务局牵头,经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林业局、侨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纲要》第八章,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中期评估。(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林业局、农业局、国土局、气象局、经信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广电公司、铁办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九、《纲要》第九章,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城乡发展格局中期评估。(县住建局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教育局、卫计局、文广局、人社局、民政局、各(乡)镇等按职能和区域分工负责)
十、《纲要》第十章,保障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中期评估。(县农业局、教育局、人社局、卫计局、民政局、文广局牵头,残联、住建局、文明办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一、《纲要》第十一章,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明溪中期评估。(县环保局牵头,发改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经信局、公安局、城监大队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二、《纲要》第十二章,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改革红利最大化中期评估。(县发改局牵头,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局、人民、金融办、文广局、教育局、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物价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三、《纲要》第十三章,加强社会治理,建设和谐法治明溪中期评估。(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牵头,政府办、司法局、维稳办、文明办、公安局、民宗局、民政局、安监局、信访局、武装部、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四、“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对“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中期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十二五”后半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对策措施。(县重点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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