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经对招标文件仔细研究,现决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通知,招标文件如有与补充通知不一致,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1、原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改为: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原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现改为: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3、投标须知前附表:34其他项内第八条:原:本项目设计服务费包干价为30万元。现改为:本项目设计服务费包干价为28万元。
4、设计周期50日历天改成30日。
5、请各位制作投标文件以答疑生成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以此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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