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成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万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禹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世纪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宁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宏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际远宏(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明溪县盖洋镇2019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明溪县水利局以明水[2019]3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盖洋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59.8万元,其中暂列金55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生态护岸439m,亲水步道205m,亲水平台1处,新建缓冲带162m,亲水步道,亲水平台,水保公园1个,绿化种植,生态清淤950m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其中招标控制价第二部分水土流失治理中,1.1封禁管护工资(3年)和2补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涉及金额共200699元;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97979.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4.2、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文件。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0日08时00分00秒至2019年09月26日18时00分00秒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2019年10月10日23时59分59秒。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壹仟元整(¥31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0月11日上午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政府、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盖洋镇北大街8号
电话:0598-2337257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梅列工商联大厦4楼
电话:0598-8255566
联系人:余女士、郑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8-272044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联系电话:0598-286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