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明溪县明源水厂及渔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三次招标)监理投标邀请书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志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明源水厂及渔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三次招标)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明溪县明源水厂及渔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明发改审〔2018〕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雪峰镇红岗城北水厂西侧等地。
2.2工程建设规模:明源水厂建设总供水规模5万吨/日,本期建设供水规模3万吨/日,建设净水构筑物工程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铺设配水管道约4130米。渔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从黄沙坑水库引水经水厂后连接渔塘溪城西上游水系,敷设生态引水管道约3715米,建设引水隧洞约1019米。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总投资8347万元(含工程预备费6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728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明溪县明源水厂及渔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生产试运行等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72850000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下浮40%(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生产试运行等全过程监理,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费合并到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服务费中计取)作为参考依据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125141.00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和不低于乙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其他水利工程,等级为二级。
3.8.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其他水利工程,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3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及闽建办建函〔2019〕22号文件内容,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4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2208:30:00至2019-04-2617:00:00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1.0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05-1308:30:00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需要总监答辩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04-2708:30:00至2019-05-0523:59: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
地址:雪峰镇青年路688号,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18020853958@163.com
电话:18020853958,传真:/
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四路海峡银行十四楼,邮编:
电子邮箱:44185969@qq.com
电话:15280235085,传真:0598-6629809
联系人:王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明溪县水利局
地址:明溪县中山路846号、明溪县青年路2号
联系电话:0598-2818891、0598-281354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联系电话:0598-2863905
附件1-1:确认通知(适用于邀请招标)
确认通知
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
我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到你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出的明溪县明源水厂及渔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三次招标)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______________(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电子姓名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