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格式)
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限公司、四川园冶古建园林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明溪县南山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所(招标人)的南山遗址——洞穴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南山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山遗址——洞穴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
2.2.建设地点:明溪县内;
2.3.工程建设规模:南山遗址——洞穴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项目总投资约1700万元,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4.设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山遗址——洞穴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文物点的现状勘察、方案设计、后续相关服务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以实际为准;
2.7.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文物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设计项目;
3.5.对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1808:00:00至2019-04-2417:00:00通过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4月29日24时止;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汇达本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并写明“南山遗址周边环境整治治设计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6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7.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设计工程项目设计费用
8.1.招标人公布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0万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南山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明溪县,邮编:365200;
电话:0598-2861079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红豆杉路1999-162号,邮编:365200;
电话:0598-8956699传真:/;
联系人:小李。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帐号:100242658260010001
开户名: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