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玉虚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8-03-08 10:40 来源:明溪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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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玉虚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审【2017】29号、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明溪县玉虚洞;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7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明溪县玉虚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4.施工工期:2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阶段届满之日止;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包干价30.6万元。(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备注:(1)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如:近五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下同。(2)同类及以上工程项目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8号)】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溪县分公司(明溪县商业宾馆2楼)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3月18日24:00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仟元整(¥6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19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递交投标文件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各一份]及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与委托人可为同一人,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明溪县明珠路99号;邮编:365200;

电话:0598-2868876;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栋201号,邮编:366000;

电话:0598-2886656;

联系人:曾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账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0242658260010001。

监管部门: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8-281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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