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级少数民族 补助资金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6〕2号)文件,下达我县2026年第二批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8万元。根据我县实际和省厅《通知要求》,经县委统战部部务会会议研究决定,将该补助资金用于实施明溪县民族团结进步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项目。
欢迎对我县2026年第二批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下拨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3月22日
监督电话:0598-2861239
明溪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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