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通告

日期:2026-10-15 08:32 来源: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依法整治行业乱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合规投诉举报权益,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聚焦市场监管领域下列涉黑涉恶线索:

  1.恶意索赔。不以生活消费需要为目的,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向经营者施压,索要赔偿的行为。

  2.强迫消费。在餐饮住宿、物业服务、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先以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消费者消费,后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中断服务、限制离店等手段,强迫消费者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3.“市霸”、欺行霸市。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景区等场所,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商品货源、价格,垄断经营,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愿意的交易条件,操控价格、限制同业竞争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4.恶意维权、敲诈勒索线索。以打假维权为名,频繁投诉举报、恶意索赔,借机敲诈勒索商户、企业财物的团伙及个人。

  5.其他涉黑涉恶关联线索。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涉嫌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的违纪违法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信箱: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紫岭路666号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12315、0598-8750015

  电子邮箱:mxsjzhzfdd@163.com

  三、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应实事求是,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基本信息、涉嫌违规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提供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举报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举报材料通常包括: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实名举报的,提供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四、郑重声明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将认真核查、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明溪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