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明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要求,依据《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2026年版)》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文件,经研究,拟对《明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规〔2024〕5号)予以废止。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10月12日至11月1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598-2813458
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88号明溪县科学技术局(邮政编码:365200)
电子邮箱:mxxkjg@126.com
附件:《明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规〔2024〕5号)
明溪县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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