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拟确认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补助申请对象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22〕214号)规定,经个人和所在单位申报、有关部门审核,拟确认何诗莹等9名同志为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补助申请对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8日
公示电话:0598-2813562、2816767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附件: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补助申请对象公示名单
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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