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溪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6-08-17 08:23 来源:明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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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明溪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8月25日前向明溪县司法局反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5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明溪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监督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1.电子邮件:mxsfbgs@163.com

  2.书面信函:邮寄至明溪县司法局(明溪县红豆杉支二路198号6楼),邮编:365200。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明溪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明溪县司法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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