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明溪县委统战部(含民宗局、侨联、侨办、 工商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8月27日至9月1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委统战部(含民宗局、侨联、侨办、工商联)开展了巡察。2026年2月27日,县委巡察一组向县委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统一思想认识。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统战部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巡察整改专题会等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2026年3月2日,召开县委统战部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部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对照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为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工作的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举措、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6次会议,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零遗漏、全覆盖。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标本兼治。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较为突出的机关规范化、制度化等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及时制定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和日常采购等8项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制度执行落实监督,与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2日召开县委统战部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应到会班子成员5名,实到会5名,出席率达100%;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紧扣自身岗位职责,认真对照检查查摆问题。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2026年3月2日召开县委统战部支部组织生活会,从严规范会议流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支部会议质量。
2.归档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材料归档工作,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收集、审核和归档工作。二是按照整改时限要求,督促各责任科室及时归档巡察整改佐证材料,目前已按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归档并上传巡察佐证材料。
3.对账销号改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对上届已基本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逐项复核,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26年3月12日县工商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再次组织学习《明溪县工商联总商会会费使用管理办法》,重点学习了总商会会费使用范围、会费管理等方面内容。巡察反馈问题后未出现此类情况。
4.抓常抓长改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文件要求,未经批准不得新增创建示范基地,且无最新针对归侨侨眷二次创业的农业产业政策,经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商定,2020年9月县侨联与县农业局印发的《明溪县归侨侨眷二次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不再执行。今后如有归侨侨眷创业可依据市侨联《关于修订<三明市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明侨联〔2025〕12号)精神,对由归侨侨眷担任负责人的农业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二是组织侨界农林专家深入走访朵朵树猕猴桃专业合作社、明溪县惠农植保合作社2家归侨创办的农业项目,开展农业技术指导与产业对接,帮扶申报“科技小院”;策划举办归侨侨眷专场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班。三是对接多家归侨涉农创业项目,宣传省市县有关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提供政策解读及项目申报“一对一”指导帮扶,目前已接受农业产业项目咨询10余人次。
5.个别问题改而又犯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县委统战部涉及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次350元已由相关人员上缴基本户账户。二是3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明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理顺公务接待流程,明确公务接待标准、点餐陪餐、接待报销等各个环节要求,对接待报销材料逐级审核把关。三是3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明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出差及报销流程,明确出差报销范围和标准、注意事项,对报销材料逐级审核把关。
(二)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县委统战部3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大侨务”观念的确立、第十一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精神,提升统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月31日召开部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等,确保理论学习不漏项。三是注重学用结合,依托全体干部大会、“同心读书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等,领导干部分享交流学习心得,推动干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2.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2026年1月检查组对枫溪乡等5个乡(镇)、3个县直单位开展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检查,受检乡(镇)和单位均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学习。3月27日印发《工作要报(第一期)》,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将《统战工作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已将《统战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和日常监督范畴,结合2025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统战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和统战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评分。
3.“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县委统战部关于做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贯彻落实的通知》,明确学习内容和形式,确保学习常态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6年以来,统战部部务会等重要会议均已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审核把关定期安排的会议活动和议题,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6年新年贺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等,做到常学常新。
4.对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6年2月4日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切实发挥好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3月份以来县委统战部已走访新联会班子成员和会员20人次,通过面对面交流,了解跟踪队伍思想动态和困难诉求,引导会员与党同心同向同行。三是以实践载体凝聚合力,组织新联会先后参与“携手添新绿 书香绘新景”同心读书会暨同心植树活动、“观鸟胜地 自在明溪”健康跑等活动,不断丰富组织生活,有效提升新联会的组织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5.发现和培养无党派人士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无党派代表人士培养使用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和《关于“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办法》,按照从严标准,“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要求,“无党派人士”需由上级统战部门认定,2022年12月市委统战部已认定明溪无党派人士6名。二是2028年将开展新一轮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县委统战部将积极开展无党派人士摸底工作,目前已完善无党派人士基本信息登记表,建立无党派人士后备人才库。
6.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策划项目。围绕官坊村实际,认真策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项目,2026年争取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1万元,发展箬竹产业项目。二是大力实施项目。2026年年初实地指导箬竹产业项目的前期设计、用地规划、招投标、施工建设等工作,目前项目正有序推进。三是加强管理项目。3月31日至4月2日组织官坊村村主任参加全市民族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干部项目谋划、资金管理等业务能力。同时,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通过定期调度、现场调研、督促通报等方式,从严抓好项目实施与资金监管,动态掌握项目进展,及时优化调整施工计划。
7.服务侨胞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筹协调。2025年11月25日,召开涉侨服务联席会议,深入学习践行“大侨务”观念,统筹推进侨务工作,研判新形势新问题,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常态化同民政、教育、司法等涉侨部门日常联络,已对接开展“跨山越海 为侨守护”等活动事项。二是优化服务平台。持续新增“侨易办”服务事项,2026年3月24日新增归侨子女中高考加分纳入“侨易办”服务事项,以优质服务提升侨胞认可度与归属感。
8.招商引资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各异地商会开展招商引资,牵头组织明溪县异地商会2025年度招商引资考评工作,县工商联会同县工信局向县政府申请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4万元,支持和奖励商会招商引资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招商推介会,结合北京(京津冀)分会成立和商会年会举办招商推介活动,重点宣传推介欧洲进口商品交易中心(红酒小镇)、特色文旅等产业资源,开展特色招商推介。同时,依托春节乡贤返乡契机,主动走访异地商会乡贤开展招商对接,积极掌握招商线索。三是推动项目落地,对接跨境电商项目。年初邀请4名商会客商参加全县跨境电商工作座谈会及项目考察,现已促成12家跨境电商企业在明溪注册。对接无人机智能接驳柜研产中心及配套起降测试场项目1个,目前正在办理土地出让等项目前期工作。
9.所属商会成立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上海当地工商联及民政部门暂未开放县级异地商会审批权限,需由明溪县工商联(总商会)审批同意成立上海(长三角)明溪分会。县工商联(总商会)自2023年起,先后4次赴上海开展分会前期摸底走访和宣传发动工作。在上海(长三角)明溪乡贤自发、自愿发起推动成立上海(长三角)明溪分会基础上,县工商联积极引导和指导分会成立。二是推动建立分会筹备组,并确定理监事候选人主要人员。根据走访摸排和电话沟通情况,建立了上海(长三角)明溪分会乡贤信息库,现有意愿加入商会企业、乡贤共47人。县工商联(总商会)于2024年牵头召开上海(长三角)明溪商会第一次筹备会,成立上海(长三角)分会筹备组,确定理监事主要候选人,于2025年8月批复同意成立筹备组-《关于同意筹备成立明溪县工商联(总商会)上海(长三角)分会的批复》,目前分会正在有序推动中。三是上海(长三角)明溪分会筹备组积极发挥桥梁纽带和联络平台作用,推动明溪与上海两地经贸、企业家交流、乡亲联络等活动。
10.政策优势利用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行政服务中心扩增2项“侨易办”服务项目,创新“税商侨”协调服务机制,走访辖区侨资企业8家次,帮助解决税费缴纳、房租补助和跨境经营等3项堵点难点问题。二是举办“侨心向家·共品雅香”新春联谊等活动,邀请侨界重点人士参观侨乡葡萄酒文化小镇等涉侨文旅产业,引导侨胞回乡发展;推动县文旅、妇联等部门策划组织开展“侨乡田园欢歌”“三八节”游园等活动4场次,吸引游客800余人次,促进欧洲进口商品消费。三是举办旅外乡亲迎新春座谈会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向海外侨胞推介明溪特色农产品、欧洲进口商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动态更新《明溪乡贤数据库》100余名侨界代表信息,实时对接海外侨胞来明走访考察;组织海外商会侨领及部分侨资企业代表参加侨商供采大会,推动匈牙利福建明溪商会与福建省自贸国际商会签订预售2亿元的“欧洲工艺品销售”协议;为侨商、侨领提供“一对一”政策咨询等服务30余人次,引进3家侨资企业。
11.督促宗教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各宗教团体通过走访、会议、观看视频等形式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其中:3月11日,县基督教协会组织基督教各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30多人观看森林防灭火等警示案例视频。3月14日,县道教协会组织召开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动员会,会上特邀林区(靠山)场所负责人参加学习教育。二是3月20日召开全县宗教工作推进会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现场会,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集中观看消防事故、森林防灭火等警示案例视频,进一步增强宗教界森林防火意识。三是开展全县宗教界“筑牢安全防线,守护绿色家园”森林防灭火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共组织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努力营造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的浓厚社会氛围。
1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部务会议研究部署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学习《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等重要内容,规范各类对照检查、述职报告材料撰写标准,明确要求必须单列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对领导干部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等重要材料进行审核,未发现意识形态工作表述一笔带过等情况。
13.“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守审校制度。落实信息宣传各环节审核责任,规范“同心明溪”公众号发布程序,所有推送信息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关口。二是严格台账管理。已完成2025年至2026年4月信息台账的整改归档,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核查,确保相关资料完整规范、有据可查。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已完善宣传阵地监管体系,将“三审三校”流程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畴,全面提升公共领域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控水平。目前,已对2026年以来信息台账开展全面核查,未发现有同类问题。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县委统战部党支部2022、2023年度党建工作总结雷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材料审核制度,由办公室初审后,再报送主要领导审核。2025年度县委统战部党支部党建工作总结、工商联班子述责述廉等材料未出现内容雷同问题。二是3月12日,针对个别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雷同情况,对当事人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三是4月30日组织全体年轻干部参加全县办公室业务骨干培训,学习公文写作与处理、信息写作等有关内容,进一步提升干部公文写作与办理水平。
2.公务接待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学习。3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明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财务制度,确保公务接待合规。二是严格制度落实。经咨询县财政局,2026年年初预算已无法调整增加公务接待费用预算,自2027年起,县委统战部将依据近三年接待支出情况合理编制年度预算,确保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合规可控。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务接待发票、菜单、审批单、清单、公函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违规菜品,非招商引资类不提供酒水。三是及时提醒谈话。3月12日县工商联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1人次,分管领导对责任股室及办公室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4月15日,县委统战部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提醒谈话1人次。
3.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政策学习。3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明晰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二是规范派车管理。健全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的工作机制,明确派车审批流程,每次使用公车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派车路线等使用公务用车,重点核查用车发票、结算清单等单据,确保相关单据与实际用车一致情况相符。
4.会议费开支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规矩意识。3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明溪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及《明溪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简明实用手册》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提前预算安排。进一步规范会议各项事务规划,严格按照会议报销规定做好会议预算安排,明确会议工作人员、伙食和住宿费等标准,确保不超员、不超标。三是加强会议管理。规范会议预算、执行、报销等各环节,注重会议费用报销审核把关工作,强化会议报销经办人、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层层把关,确保会议费用依规办理。
5.资金指标混用
整改情况:4月15日,县委统战部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提醒谈话1人次,要求财务人员举一反三补齐业务短板,吃透各类资金使用边界、核算口径与拨付标准,从思想层面杜绝资金指标混淆使用行为。结合全年资金支出前期研判,统筹优化资金使用规划,严格对照资金指标、使用范围及审批流程,确保各项经费规范列支。
6.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明溪县工商联应收账款明细台账》1份。二是工商联应收账款2笔,其中福建省格莱尔玻璃有限公司欠款正由县人民法院执行中,待执行款到位由县人民法院通知将款项划转至县工商联指定账户;春景茶业有限公司欠款已完成诉讼程序,县法院已于2026年1月28日出具书面民事判决书[(2025)闽0421民初1197号],判决春景茶业有限公司应支付县工商联代偿款222458.13元,县工商联已依法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三是2025年11月26日,接县人民法院通知,收回福建省格莱尔玻璃有限公司执行款1820.07元,已冲销1820.07元,剩余225660.22元由县法院执行中。
7.慰问金(品)发放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法纪宣教。3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廉政法规,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警惕虚报冒领、物资截留、分配不公等问题,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风险防控意识。二是健全物资领用制度。凡是涉及相关慰问金、慰问品发放等事项的,做好相关签字领取确认手续,确保物资发放到位、有迹可循。三是开展提醒谈话。4月15日,县委统战部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提醒谈话1人次,要求其必须提高风险意识,认真落实物资等发放签领手续。
8.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县委统战部已于2026年3月初将未入库摄像机等资产在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进行补录,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完成账面盈余调整工作;2025年10月,县工商联已梳理调整固定资产财务账与资产管理系统总账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确保账实相符。
9.工会经费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3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二是制定了《明溪县委统战部工会委员会2026年工会经费支出预算方案》,全年工会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预算安排序时执行。进一步落实相关费用报销审核责任,确保不出现超标准开支活动费用等问题。三是4月1日县委统战部工会主席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提出了严肃批评,要求经办人员要深刻反思,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合规开展相关工会活动。
10.单位内部审计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规章学习。3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内审工作制度,明确内审范围、审计流程等内容,让审计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健全内审机制。已调整统战部内部审计工作小组成员,计划每年10月底开展一次内审工作,重点做好财务、采购、专项资金使用活动的审计审查。4月17日制定印发工商联内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内审工作制度,计划每年10月底开展一次内审工作。
11.未按规定进行网上超市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政策学习。3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明溪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采购前严格甄别是否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畴,做到应纳入网上采购项目应纳尽纳。二是规范采购流程。明确审批权限、责任分工等,按照办公室收集采购需求、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资金达2万元以上以及属于专项资金采购经部务会议研究后实施采购,确保采购行为合法合规。三是进行提醒谈话。3月24日,县委统战部分管领导就相关物资未按规定通过网上超市采购问题,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强采购政策学习,严格遵守采购管理规定,做到需要网上采购项目应纳尽纳。
12.采购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理顺采购流程,先收集采购需求,适时提交采购需求申请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再实施采购。采取向多家询价的方式,重点核查供应商资质及关联关系,严格审核合作供应商背景信息,杜绝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加强对询价单、合同、验收单等相关单据的填写审核把关,避免相关单据空白现象。二是进行提醒谈话。4月15日,县委统战部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提醒谈话1人次,对采购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要求今后要严格遵守采购流程,做到合法合规采购。
13.“过紧日子”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节约意识。3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明溪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增强“过紧日子”意识。二是加强采购审核。严格执行物资采购配置标准,加强采购事项事前审核,从严管控各项经费支出,2026年以来,县委统战部均按标准采购物资。
14.向无相关资质的供应商采购物品
整改情况:一是3月24日县委统战部分管领导对1名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针对向无资质供应商采购问题严肃批评,督促严格核验供应商资质,规范采购流程,对未列入集采项目的采用分散采购,分散采购资金达3000元以上需经询价后确定商家。询价环节严格审核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确保委托有资质供应商采购物品。二是健全采购机制。从严审核各类采购单据,采购物品前严格审核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照,严格落实无资质不予采购要求,推动采购工作依法合规、有序开展。2026年以来,采购项目均择优选取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
15.自行采购直接指定供应商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法纪意识。3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相关文件,进一步熟悉采购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干部的专业能力和法纪意识。二是严守采购流程。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清晰划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范围,明确不同额度采购事项审批权限。2026年以来,新春慰问品等采购事项均规范采用询价方式开展。三是规范物品领取程序。采购的物品进行二次分配时,已落实相关签字领取登记工作,确保采购物品分配到位、有迹可循。
16.下拨资金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3月9日枫溪乡分管领导对官坊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严把项目验收关,管好用好少数民族专项资金;4月初组织带队官坊村干部参加全市民族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业务培训班,补齐了民族工作干部在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方面的业务短板。二是强化项目实施管理。督促指导官坊村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持续规范招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监理、竣工验收、公告公示等工作流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三是指导官坊村做好项目前期调研、过程记录、绩效佐证、管护协议等材料收集,提高项目后期归档的完整性。
(四)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及专项经费拨付等事项,均提交部务会集体研究审议。今年以来,召开部务会研究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中央华侨事务经费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健全部务会议题收集审核机制,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核议题;督促各科室将涉及项目安排、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等重大事项及时提交部务会研究,并做好会后会议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2.党组议事决策不严谨
整改情况:3月12日,已再次组织学习《中共明溪县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包含议事内容、议事程序等方面内容,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2026年已召开工商联党组(扩大)会议6次,均未出现列席人员参与表决问题。
3.党支部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及党支部议事规则,慰问困难党员干部等重要事项经支委会集体研究讨论。二是2026年慰问困难党员经支委会研究确定,并在公示栏公开公示。
4.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点研读了关于“民主集中制”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等相关规定,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格遵守党内民主集中制,2026年党员评议等工作,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独立表决。三是支委会、党员大会所有议题严格遵守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5.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3月2日召开党员评议大会,组织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并结合党员评议结果、日常表现、工作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经支委会研究后确定“优秀”等次党员。
6.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3月12日召开县工商联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通报2025年度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部署2026年工作,并按要求整理归档会议材料及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计划8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
7.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部门、科室围绕公务接待、财务审批、日常采购、经费报销等关键环节,并结合岗位职能,重新梳理岗位廉政风险、履职风险,已梳理完善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台账。二是修订完善公务接待、财务报销、政府采购等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支出、再报销”。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今年以来,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3次45人次。
8.廉政谈话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3月20日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提醒谈话、谈话提醒、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的异同和适用范围,以及廉政谈话记录要求,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二是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记录要求,实行逐项审核、严格把关。已完成巡察之后的廉政谈话记录逐项审核,未发现有类似问题。
9.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县委统战部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部务会议,均按规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上相关研究事项认真听取纪检组意见建议。二是2026年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等有关事项,会前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征求意见建议。
10.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换届纪律、关键节点与工作要求,进一步熟悉换届程序。二是规范选举程序。2025年9月22日党支部已严格按照程序完成换届工作,党支部17名党员均计算在应到会人数,未发现其他程序不规范问题。
11.退休党员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组织生活。组织退休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并开展春节慰问困难党员活动。二是提升思想引领。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党员,推行线下上门送学、一对一结对导学模式,贴心送上理论学习读本、党报党刊等学习资料,引导退休党员及时学习新思想、新精神。
12.未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党费交纳工作要求,已于2026年5月19日补缴党费1237.4元。二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年初重新核定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并缴纳一季度党费1862.3元。
13.档案资料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强调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二是严格日常管理。已将2026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统一收集、规范整理、及时归档,重要资料同步建立电子备份。
14.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3月20日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的意见》(明委发〔2015〕8 号),熟悉干部任免动议、酝酿、会议研究等全流程要求,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二是梳理股级干部职数,今后股级干部任免均按规定程序执行,坚决杜绝程序简化、缺失等问题。
15.民主推荐材料与会议记录不符
整改情况:针对民主推荐材料与会议记录不符问题,县委统战部分管领导于3月24日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严肃重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和材料规范要求,督促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会议研究、记录归档全流程规范管理,加强审核把关,做到推荐结果、会议记录、考察人选等内容前后一致、相互印证,坚决杜绝材料不符问题。
16.材料缺失
整改情况:针对股级干部任免材料缺失问题,县委统战部分管领导于3月24日对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严肃重申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档案管理规定。要求严格对照股级干部任免流程,规范收集整理干部任免职数审批、考察、公示等全套材料,确保档案材料不缺失。
17.未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任职谈话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股级干部任免谈心谈话制度,今后股级干部任职前,按要求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任职谈话,严明纪律要求、压实廉政责任,做到凡提必谈、全程留痕。已对工商联等2名股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问题线索移交:县委巡察一组未向县委统战部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2813663;通讯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邮编:365200);电子邮箱:fjmxtzb@163.com。
中共明溪县委统战部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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