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政协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9月17日至10月14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政协机关开展了巡察。2026年2月27日,县委巡察三组向县政协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政协机关高度重视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分析问题根源,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成立由县政协秘书长任组长,县政协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对县政协机关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总调度,成员按分工抓好各自负责领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7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不足。
(1)理论学习还抓得不够紧。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政协党组(扩大)会议以及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重要内容,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巡察集中整改以来,累计开展各类理论学习会议10次。二是坚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组织党员干部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立足实际开展研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4月10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八个纳入”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协2026年工作要点内容,同时明确今后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充分体现意识形态有关工作内容。二是巡察集中整改以来,发布信息均做到三审三校、先审后发、规范程序。
2.民主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
(1)政治协商广度深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对标对表精准选题,聚焦县委“四大专项攻坚行动”和推动县域人气集聚发展等重点工作,认真制定2026年度县政协重点协商工作计划,将“优化生育养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等作为专题协商重点课题,不断增强协商的针对性。二是聚焦党政要事、改革难事精心筛选协商议题,研究制定《明溪县政协2026年工作要点》,将围绕我县乡村民宿产业建设情况、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组织开展对口协商、专题视察,为精准协商、务实议政打好基础。
(2)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质量还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社情民意信息培训,在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专门邀请永安市政协社会事业委罗方益主任为政协委员开展社情民意信息撰写培训,有效提升政协委员撰写社情民意信息的能力水平。同时,做好通报和考核工作,推动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提质增效。二是积极发挥各委(室)的作用,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引导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收集社情、倾听民意,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质量,巡察集中整改以来,累计上报社情民意信息9条。
3.政协委员管理与服务还有薄弱。
(1)委员履职考核还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协明溪县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对于提案、建议、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情况,既保持“数量”上的考核评价,同时加强“质量”上的考核评价,全方位评价委员履职效果,督促委员提升履职自觉性、主动性。二是扎实开展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评价,有效收集利用各委(室)关于政协委员的履职考核数据,将社情民意等履职情况进行量化,切实做到应统尽统、科学准确。
(2)委员工作站运行管理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政协委员工作站的日常运行,将委员工作站活动计划列入《明溪县政协2026年工作要点》,明确活动牵头委室和责任领导,进一步发挥委员工作站的作用,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二是支持政协委员和乡(镇)政协委员联络组依托委员工作站等平台,深入基层、深入界别群众,广泛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开展点题协商和微协商活动。2026年5月已在园区(含瀚仙)政协委员工作站开展活动1次。
4.提案工作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1)提案质量参差不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委员参与调研视察、座谈协商、学习培训、民主监督等履职活动,积极向委员推送县委、县政府及市县政协工作动态,邀请县直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让委员了解县情、吃透上情,及时发布选题参考目录等,引导委员精选题、选好题,为增强委员提案的针对性奠定基础。二是坚持提案审查小组初审、提案委全体会议定审、提案委会后复审的“三审”机制,采取充实完善、案由合并、不予立案等方式,切实把好提案立案关。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共收到提案99件,有4件因内容相近合并为2件,4件因政策等因素未予立案,共立案提案93件,立案率为93.9%,较去年上升10%,提案整体质量进一步提高。
(2)提案答复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高提案答复的整体水平,2026年1月22日县政府常务会上,县政协提案和法制委针对承办单位在重视程度、办理质量、建议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注重协商沟通、加强审核把关、强化跟踪落实等建议。县政府于2026年1月30日下发《关于认真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明政协办发明电〔2026〕2号),提出压实办理责任、紧盯时间节点、加强沟通协调、从实规范答复等办理要求。二是加强提案办理的跟踪督促。目前,县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93件提案办理答复件已收阅63件,其余30件尚待县领导签审。县政协提案和法制委对已收阅的提案办理答复件进行逐件认真审核,确保答复的准确性和严肃性,6月30日前可完成提案答复审核。
(3)提案跟踪问效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确定主办、协办单位,做到精准交办。2026年1月22日,县政协召开提案交办会,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县领导、牵头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同时,认真落实重点提案县领导领衔督办机制,将“关于打造明溪县氟化工重点优势产业集群的建议”等七件提案列为重点提案。二是序时推进提案的跟踪督办和协商。6月,加快催收30件尚未反馈的提案办理答复件,待完成收阅审核后,即时开展委员提案办理意见和满意度征询,7月收集汇总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并向县政府办和承办单位反馈委员意见建议,8月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9-10月开展重点提案办理协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公文签发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6年3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维护公文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做好日常检查,扎实做好各类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等环节的审核把关,并对2025年9月以来的所有公文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公文处理质量。
(2)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在一线分析把脉、在一线务实建言,围绕“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课题开展调研和协商活动,下沉到天龙茶业、福建建菊等企业生产一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困难,深入沙溪乡梓口坊村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面对面提供义诊、种养技术指导、应急救护培训等群众服务。二是坚持精准分析、深入思考,围绕“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课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存在困难和问题加强研究分析,形成调研报告一篇,务实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启发性的对策建议。
(3)文风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1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进文风的重要论述,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公文写作不规范背后的作风问题,引导全体干部树牢正确公文写作理念,切实提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的能力。二是克服不良文风、提倡优良文风,引导党员干部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在深入思考研究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让写出的文字材料言之有物。对照“短实新”文风要求,在调研信息、工作总结、述职报告撰写中,明确禁止东拼西凑、复制粘贴,让文稿接地气、有见地、管用实用。
2.财务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
(1)差旅费报销把关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照《明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规范出差审批手续,出差用餐、用车明细均据实填报,所有出差人员逐一签字确认后办理报销。二是严格把关差旅费报销流程,明确报销费用领取对象,按照谁支出谁领取的原则,将差旅费转给出差人本人账户。
(2)公务接待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1日,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政策边界和纪律要求,确保每笔支出都合规可查。二是强化公务接待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填写、收集、保存接待费报销凭证等审批流程,推进公务接待工作规范、高效。
(3)费用报销附件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1日,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审批-支付”的财务审批流程,审查人员对报销材料和相关文件进行逐一审查,核实其完整性和真实性。二是严格落实财务内控管理要求,及时收集保存能够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财务经办人员对票据合法性、附件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单据内容真实完整。
(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4月10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深刻领会《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所有决策范围内的事项均需纳入集体决策,尤其是重要资金支出需经过充分论证和集体研究,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5)会计档案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4月24日,对负责政协机关会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持续深入学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管理措施,做好政协会计账簿和凭证的归档、保管,确保档案整理规范、管理到位。
(6)工会经费管理还有瑕疵。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4月9日,组织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收支管理,提升经费使用效能。二是提升工会经费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科学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明确工会经费使用边界,细化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完善经费支出审批、票据审核等程序,确保工会经费使用合规有据可查。
(7)项目建设管理还有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4月9日,组织学习《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等法规制度,明确各环节操作规范,压实岗位责任。二是规范政协机关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严格招标、审核、验收等各流程关口,加强内部管控,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规范管理。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1日,组织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充分认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结合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再次排查廉政风险隐患。
(2)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1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把握谈话对象、谈话方式、谈话内容和工作程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要求,党组织负责人已对委(室)主任开展廉政谈话,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状况。
(3)纪法教育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依托十一届县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政协委员珍视政治身份,强化政协委员“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理念。二是在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邀请交警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强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督促教育全体政协委员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明纪。
2.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短板。
(1)党建工作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做好党组成员联系专委会、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工作,注重发挥党员委员作用,拓展“党建+协商议政”“党建+民主监督”“党建+凝聚共识”模式,促进党建与履职互融互促、走深走实。二是结合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政协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2026年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工作方向,并通过支委会讨论确定。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1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领会《准则》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2026年3月26日,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审阅党员对照检查材料,会上严格落实批评意见“靶向性、辣味足、可整改”的标准,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党员相互批评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3)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1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精准把握谈心谈话的“前中后”全流程,确保谈话内容“言之有物”。二是扎实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党员敞开心扉谈话,谈话对象均有表态。
(4)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4月27日,对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务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党费收缴基数、总额等关键要素,坚决杜绝“少缴漏缴”等行为。二是坚持边巡边改,对2021-2023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于2025年9月25日补缴党费959.6元(含处级领导补缴党费)。
(5)未按要求成立退休党支部。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筹备成立退休党支部,全面摸清退休党员的基本情况,选配党性强、威信高、经验丰富、乐于奉献、身体较好、相对年轻的退休党员担任退休党支部班子成员。二是加强对退休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服务管理,春节前走访慰问退休党员干部,了解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不断增强老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6)党务公开工作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1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进一步明确公示要求和公示时间。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做好党费收缴、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结果等公示公开,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7)“两优”评选还有瑕疵。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1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党支部必须上会的重大事项,包括党员评优、发展党员等。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表彰表扬评选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对县政协机关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推进反馈问题闭环整改。同时,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于2026年3月26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围绕反馈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推动整改落实。二是提升工作人员档案管理意识和业务能力,聚焦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从细节入手,全面梳理档案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加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全流程管理,同步建立数字化档案,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2.常态化、长效化抓整改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轮巡察反馈中尚未彻底完成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逐一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措施进行全面复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针对集中整改期过后措施松劲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补短板、堵漏洞,重新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把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固化,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成果运用还不够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相关规定;正在修订完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明溪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删减过时条款,补充新增内容,再征求意见并提交县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二是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组织学习《财务日常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制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准确把握规范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未向县政协机关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未按要求成立退休党支部。
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退休党支部成立筹备工作,全面摸清本单位退休党员基本情况,依法依规挑选党支部书记,将退休党员组织关系从机关支部整体转入退休支部,确保退休党员有组织、有归属。建立退休党支部规范运行机制,结合老同志年龄和身体实际,关心关爱退休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线上推送”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组织生活。
拟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县政协机关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拓展成果转化,深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检验整改成效。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以清单化、节点化推动整改落实,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强化整改举措,进一步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切实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常态化坚持“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见底见效。立足“当下改”和“长久立”,梳理总结整改过程中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持续从严管党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毫不松懈整治“四风”顽瘴痼疾,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干部担当作为、提升履职效能,不断推进政协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2813861;通讯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邮编:365200);电子邮箱:mxzx2813861@163.com。
明溪县政协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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