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公示
根据《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明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民社规〔2026〕1号)要求,为具有本县户籍且在本县居住的60周岁以上分散特困供养人员、60周岁以上肢体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人员、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7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留守老人通过“明易康养”平台(含小程序、APP)发放100元.人/月电子消费券,用于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和康复护理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现将我县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可向县民政和人社局民政事务综合股咨询,联系电话2860772。
附件:明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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