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全县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通告

日期:2026-04-01 08:08 来源:明溪县民政和人社局
| | | |

  根据《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明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民社规〔2026〕1号),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机构准入要求

  (一)承接机构应为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企业或医疗机构,具备养老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二)具有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三)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标准、安全管理、投诉处理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符合要求且有意向的机构可向县民政和人社局申请,具体要求及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5。审核通过后开通“明易康养”平台操作权限,已入驻平台的机构均可参与消费补贴活动。

  二、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和康复护理等服务,服务项目及标准参见《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明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民社规〔2026〕1号),后续将根据实施情况对清单内容适时进行调整。

  三、申请材料

  (一)明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报表;

  (二)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

  (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项目诚信承诺书;

  (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或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

  四、申报流程

  (一)补贴项目从2026年4月起实施,试行一年。实施期间服务机构均可按上述要求向明溪县民政和人社局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

  (二)明溪县民政和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指导审核通过的服务机构在“明易康养”创建账号、认定资格、发布信息等工作。

  (三)明溪县民政和人社局对参与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参与机构的调整和更新工作。

  五、项目咨询

  联系方式:2860772 (卢先生)

  电子邮箱:mxjz2860772@163.com

  附件:《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明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民社规〔2026〕1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