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发布2026年明溪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的公告
为稳定我县粮食生产,提高粮食单产,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县实际,落实2026年明溪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的工作,请全县有种植意愿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以下要求申报2026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
一、申报条件
1.每个经营主体申报中晚稻示范片建设面积不低于200亩且相对集中连片。
2.新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需在2026年新建产能区内,示范点升级改造为已建设5年(含)以上的水稻工厂化育秧点,且2025年水稻大田机插面积达500亩以上(以农村合作服务中心统计2025年社会化服务面积为依据)。
3.新建绿色防控示范点需在近三年内建设的产能区内(2024年至今,含今年新建产能区),布设稻飞虱行为干扰装置,开展水稻重大害虫稻飞虱精准预警和生态防控创新技术示范,以减少虫口基数,从而降低农药使用量。
二、申报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
三、申报材料
1.2026年明溪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产功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建设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种植面积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租地合同、确权证等)。
3.申报建设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的需提供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用地备案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4.生产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5.生产经营主体开户许可复印件(个人提供社保卡)。
6.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申报流程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填报项目建设申请表,项目所在村、乡(镇)逐级推荐,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小组审核,门户网站公示。(联系人:陈爱美 联系电话:0598-8753883)
附件:2026年明溪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产功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建设申报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4月3日
2026年明溪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建设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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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村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开户行及 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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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
建设时间 |
建设面积 |
流转耕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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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育秧大棚 |
露天集中 育秧面积 |
机插秧面积 |
优质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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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种植品种 |
测土配方施肥面积 |
绿色防控 面积 |
其他五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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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承诺 |
本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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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委会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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