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溪县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 2026年二季度销售价格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6-03-31 16:06 来源: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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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17〕242号)和《明溪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明发改〔2024〕46号)等相关规定,拟将2026年二季度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至4.62元/立方米,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截止时间至2026年4月7日。

  通信地址: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粮储和物价管理股

  联系电话:0598-2861632

  邮  箱:mxxfgj@126.com。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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