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政策公开

日期:2026-03-23 11:35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 |

  一、文件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发展七条措施》《福建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0—2025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制定《福建省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方案(试行)》《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快农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区块链、遥感等新技术新装备集成应用,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智能化水平。

  二、补助对象

  项目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

  三、补助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以下方面: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数字农业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数字农业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数字农业人才技能培训、数字农业示范与项目推广等。

  四、补助标准

  福建省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相关建设投入的50%进行补助,每个不超过80万元。省级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土建工程等基础设施、非数字化装备。项目主体应统筹解决项目长期运维资金,确保项目长期发挥作用。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申报指南,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送至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择优推荐至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三)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补助项目候选名单,经厅党组研究后,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资金。

  咨询电话:0598-2864155(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8-2813732(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3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