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柔性执法显温度 规范畜禽调运守防线
为切实筑牢动物疫病防控防线,规范畜禽跨区域调运行为,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秉持“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理念,在动物防疫执法工作中灵活运用柔性执法方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告诫,既守住动物防疫监管底线,又保障市场主体经营发展,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6年3月,明溪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份证号为21070503644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涉调运行为存在违规嫌疑,随即将相关线索移送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经执法人员核查确认,相关主体于2026年 2月28日从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小东镇牲畜交易市场调运22头肉牛,拟送至明溪县某生态农场进行饲养,该调运行为存在两项违规情形:一是起运地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为动物疫病高风险地区,到达地明溪县为低风险地区,用于饲养的肉牛从高风险区调运至低风险区,违反了农业农村部及福建省关于动物调运风险管控的相关规定;二是该批肉牛未经福建省入闽指定通道调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关于跨省道路运输动物的指定通道准入要求。
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综合考量该主体的违法情节,认定其违法行为无主观故意,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符合柔性执法适用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该主体作出行政告诫处理,并出具行政执法告诫书,明确指出其违法行为及相关法律依据,同时督促其深刻认识畜禽调运规范的重要性,后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畜禽调运活动。
此次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摒弃“一刀切”的执法模式,将柔性执法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在依法指出违法行为、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给予市场主体整改纠错的机会,既有效规范了县域畜禽跨区域调运行为,筑牢动物疫病防控安全屏障,又让执法工作更有温度,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动物防疫相关规定。下一步,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持续秉持柔性执法原则,加大动物防疫日常监管与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告诫+指导”的方式,提升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保持对严重动物防疫违法行为的高压查处态势,全方位守护县域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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