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明溪县委 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6-02-12 11:41 来源:明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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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之年,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1.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党校(行政学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4次,各级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65次,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发展的能力。

  2.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县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明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专题审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3.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面覆盖。落实《明溪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书面述法报告评议,全县共有54名主要负责人亮出各自的“法治成绩单”,实现县委工作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等四类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有效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

  (二)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1.有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统筹引领,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重点针对满意度测评、实地核验等评估重点环节进行任务分解,抓紧抓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工作。组织专班攻坚落实,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对重大行政决策

  2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66份进行归档整理;组织全县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考试3场次。营造共创氛围,采用“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宣传工作方案,线上依托“明溪司法”公众号平台,定期发布示范创建动态等,累计覆盖受众超2万人次。线下发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海报等资料1万余份,悬挂法治主题横幅60余条,布设法治宣传展板30余块。2025年10月19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三明市被正式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2.有效提升行政决策法治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将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作为前置环节,有效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全年对县政府决策事项、政策文件及其他涉法事务、政府合同等提出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58份。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年共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同时,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我县涉及民营经济等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共废止、宣布失效、修改有关政策文件11件。

  3.有序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明溪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履行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发挥行政复议纠错效能,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统筹协调,有效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全年县政府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9件,受理14件,审结16件,其中纠错3件;行政诉讼案件28件,已判决26件,行政败诉率为0%,同比下降9.41%。

  (三)增强服务保障,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1.推进政务服务法治赋能。落实《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广“高效办成一件事”运用,设置“一件事”事项41项,通过无证明协同系统直接调用无犯罪记录、房屋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累计办件超8000件。设立“跨省通办”专窗9个,梳理通办事项83项;开设企业集成服务专窗,覆盖企业开办、准入、退出等7大类267余项服务事项,实行“集成审批、限时办结”。依法深化政务领域改革,针对明溪侨乡实际,创新“侨易办”服务模式,推出26项涉侨高频事项,覆盖侨胞、侨企等全场景服务体系,将“一趟不用跑”从国内向国外延伸。截至2025年12月,办结业务3000余件,节省各类成本约4500万元。

  2.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头执法问题,制定“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通过跨部门协作,多部门联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有效减轻企业的负担。全年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企业49家,实施完成率100%,累计减少检查83次。

  3.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的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从源头上防止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出台,及时清理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违反公平竞争制度的政策措施,保障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竞争。全年全县共审查新增政策措施文件6份,清理存量政策措施文件2份。

  (四)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开展乡(镇)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召开评估座谈会,充分听取各乡(镇)、赋权部门意见建议,制发《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第一批)的决定》,动态调整共收回行政执法事项75项,新增行政执法事项5项,进一步提高乡(镇)执法事项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执法力量“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2.专项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聚焦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通过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发放问卷调查、“12345”便民热线、信访、案卷评查等多渠道排查问题,全面排查行政执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扰民、占道经营、证照办理等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职能部门整改执法不规范、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并同步建立制度机制。

  3.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积极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发放行政执法证251本,收回、注销执法证87本。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确认1次,向社会公布39家行政执法主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2次,旁听庭审1次。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全县31个行政执法单位中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案卷265卷,逐条列出发现的执法问题,制发《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及时主动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错误偏差。

  (五)聚焦源头治理,筑牢基层治理法治根基

  1.矛盾化解提质,筑牢基层稳定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常态化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深入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欠资欠薪等重点领域,以及涉“两类人员”重点人群矛盾纠纷。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将基层司法所与综治中心有机整合,建立联动解纷机制,形成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格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通过“及时调解+人员稳控+适时跟进”模式精准施策,加强部门联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年共化解矛盾纠纷2199件,化解成功率100%,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法治素养提升,凝聚基层共治共识。创新宣传模式,依托“明溪司法”公众号征集发布多彩普法推文、视频、长图;通过“侨乡蒲公英”“蒲公英+生态观鸟”等方式,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深入村(居)、社区开展多元化线下普法活动。把握重要节点,围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组织各责任单位联合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多方协调联动,联合社区、小卖部等建立法治院落,以暑假为契机,联合雪峰镇城东社区等单位,组织30余名流动儿童开展“法治夏令营”活动,承办三明市“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29场,公众号累计发布原创信息139篇,开展“法律七进”210次,覆盖群众29000余人次。

  3.法治服务下沉,打通便民利民末梢。悉心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应援尽援、尽援优援”,认真落实刑事案件全覆盖工作,全年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接听“12348”热线共计900余人次,提供各类法律咨询989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74件。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执业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年共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1次,有效提升相关企业及职工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5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离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一是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少数部门依然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价值导向,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增强,乡(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涉企政务服务效率与服务品质仍有提升空间,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还不够充分,法律服务对营商环境支持效果仍需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推动“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倒逼各级责任主体履职尽责。

  2.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融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深化“法援惠民生”“法援护苗”等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谋划并实施“九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做强“蒲公英+N”普法品牌,用好“蒲公英”法治文化促进中心、“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送法下乡”等活动为契机,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3.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资格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适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力量配置,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中共明溪县委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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