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司法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明溪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各项职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以“示范引领”为引擎,法治建设与规范效能协同发力
一是有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强统筹引领,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重点针对满意度测评、实地核验等评估重点环节进行任务分解,抓紧抓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工作。组织专班攻坚落实,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梳理2021年以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材料,组织各起草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2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66份进行归档整理;组织全县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考试3场次。营造共创氛围,采用“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宣传工作方案,线上依托“明溪司法”公众号平台,定期发布示范创建动态等,累计覆盖受众超2万人次。线下发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海报等资料1万余份,悬挂法治主题横幅60余条,布设法治宣传展板30余块。2025年10月19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三明市”被正式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是有效提升行政决策法治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将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作为前置环节,有效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全年对县政府决策事项、政策文件及其他涉法事务、政府合同等共提出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58份。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年,共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同时,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我县涉及民营经济等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共废止、宣布失效、修改有关政策文件11件。
三是有序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明溪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履行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发挥行政复议纠错效能,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统筹协调,有效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2025年,县政府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9件,受理14件,审结16件,其中纠错3件;行政诉讼案件28件,已判决26件,行政败诉率为0%,同比下降9.41%。
(二)以“改革赋能”为驱动,执法效能与监督质效双向提升
一是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开展乡镇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召开评估座谈会,充分听取各乡(镇)、赋权部门意见建议,制发《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第一批)的决定》,动态调整共收回行政执法事项75项,新增行政执法事项5项,进一步提高乡(镇)执法事项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执法力量“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是专项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聚焦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通过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发放问卷调查、“12345”便民热线、信访、案卷评查等多渠道排查问题,全面排查行政执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扰民、占道经营、证照办理等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职能部门整改执法不规范、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并同步建立制度机制。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全县31个行政执法单位中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案卷265卷,逐条列出发现的执法问题,制发《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及时主动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错误偏差。积极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发放行政执法证251本,收回、注销执法证87本。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确认1次,向社会公布39家行政执法主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2次,旁听庭审1次。
(三)以“精准管控”为抓手,特殊人群监管与矛盾化解同步提质
一是特殊人群监管帮扶规范有序。构建“人防+技防”新智能监管体系,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精准画像,制定“一人一策”矫正方案,精准对接刑满释放人员,“一人一档”分类管理,对重点对象落实专人负责,定期走访,确保无脱漏管现象。构建多方联动机制,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与基层治理深入融合,最大限度发挥法治资源“聚合作用”。开展多元教育帮扶,依托“一中心三基地”,把握植树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爱国、法治、警示和技能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开展特色公益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在学习、奉献中掌握生存技能,重塑社会责任感;注重了解刑满释放人员所面临的困境,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帮助落实救助政策,提供就业扶持,心理疏导,根据需要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2025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8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教育12场次,为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推荐。顺利衔接105名刑满释放人员,目前在册400名,衔接率、安置率、帮教率均为100%,发送“双列管”委托帮教104人次,成功落实25人。
二是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有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常态化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深入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欠资欠薪等重点领域,以及涉“两类人员”重点人群矛盾纠纷。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将基层司法所与综治中心有机整合,建立联动解纷机制,形成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格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通过“及时调解+人员稳控+适时跟进”模式精准施策,加强部门联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年共化解矛盾纠纷2199件,化解成功率100%,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以“普惠共享”为目标,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向深向优。创新宣传模式,依托“明溪司法”公众号征集发布多彩普法推文、视频、长图;通过“蒲公英+侨乡”“蒲公英+生态观鸟”等方式,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深入村(居)、社区开展多元化线下普法活动。把握重要节点,围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组织各责任单位联合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多方协调联动,联合社区、小卖部等建立法治院落,以暑假为契机,联合雪峰镇城东社区等单位,组织30余名流动儿童开展“法治夏令营”活动,承办三明市“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2025年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29场,公众号累计发布原创信息139篇,开展法律“七进”210次,覆盖群众约9000余人次。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落细落实。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政策法规宣传、劳动争议化解等方面持续发力。优化法律援助流程,针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持续加大援助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部门沟通衔接机制,有效实现司法部门通知辩护的无缝衔接,确保告知、转交申请、通知辩护(代理)等工作协调顺畅,加大刑事案件办理力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作用。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询及接听热线电话989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74件。扎实办好公证业务,推行“侨易办”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遗嘱、上门办证等公益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868件,其中国内民事413件,涉外民事1437件,涉台18件,零接触线上公证78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建设仍有短板。部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滞后,办公设施保障不足。二是专业人才力量较弱。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专业人才短缺,服务效能受限。
三、2026年重点工作清单
一是推进法治明溪建设。研究制定并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及时清理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政策措施。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持续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平台应用,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线上办理、“综合查一次”100%线上办理。优化“综合查一次”监管机制,探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避免重复查、多头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夯实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基础。
二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融入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深化“法援惠民生”“法援护苗”等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持续加强148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建设,培育利民惠民便民品牌。严格法律服务队伍管理,抓好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建设,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预防出现律师重点人。全面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谋划并实施“九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不断深入实施。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做强“蒲公英+N”普法品牌,用好“蒲公英”法治文化促进中心、“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送法下乡”等活动为契机,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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