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6-01-27 09:27 来源:明溪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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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重点,以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为基础,扎实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理解把握政治内涵、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切实做到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落实上同力。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狠抓落实。明确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和“末位表态”制度,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打造忠诚干净干部队伍。

  (二)深化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常态化推进法治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相关统计重要文件纳入党组(中心组)扩大会和干部职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统计工作的政治纪律和底线要求,同时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5年局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6次,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纳入统计人员培训必修内容,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和相关专业负责人参加上级举办的统计执法业务培训,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统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全局共参训4人。三是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11月,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青干班学员进行学习,不断筑牢年轻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思想根基,增强依法领导和管理统计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参训学员52人。四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孙述涛统计造假典型》、书面学习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等国家查处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警示作用,促使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三)优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工作环境

  一是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结合“9·20” 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及统计法颁布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专业实地核查等时间节点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7月在县法治宣传阵地出版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专栏,扩大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针对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不同类型调查对象,采取分类施策的方式,通过上门走访、集中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等,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工作的自觉性。三是常态化开展统计服务企业行动,深入开展统计法规进企业、统计实务进企业等服务,加强对统计云直报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使其深入了解自身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以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自觉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为高质量统计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四)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推进依法治统

  一是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认真落实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及各专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围绕工业、投资、贸易业、服务业等重点统计领域,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根据工作要求,通过凭证核查或现场核查方式,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投资、服务业、贸易业等专业的统计数据质量“回头看”开展自查自纠,并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强化统计业务培训。通过入企开展统计业务上门指导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统计业务水平。截至目前,各专业开展统计业务培训13次,累计培训人数达580余人次。三是持续加大常态化执法检查力度。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2名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资格考试,1人已通过,目前我局共有2人持有国家级统计执法资格证。扎实开展统计基层基础检查,对一个乡(镇)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闽执法平台。四是推进贯通协同。建立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调查协作配合机制,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会商沟通、协作配合、线索移送和成果共享,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统计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工作基础较薄弱,统计法治观念淡薄,遵守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等管理制度不严格,报送的统计数据支撑资料依据不充分,影响源头数据质量。

  (二)统计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统计普法宣传虽然具备了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常以阶段性活动、集中宣传日等形式开展,还存在宣传手段单一、宣传频率不高、部门间联动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度低等问题,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推进机制,难以形成持续影响力。

  (三)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认识不够深刻,掌握不够到位,还需加大力度开展对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牵头抓总体部署。县统计局党组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亲自部署,主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各项法治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严格自律作表率。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制度强警示。落实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警示教育力度,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统计法治根基。通过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树立正确政绩观等多种途径,全面提升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筑牢统计工作的法治根基。

  (二)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与深度,创新宣传形式与载体,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普法。依托“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时间节点,以播放法制宣传短视频、动漫等形式,及时发布法律法规解读、政策文件等内容,不断扩大统计普法宣传范围和影响力。利用走访企业、专业数据质量实地核查之机,对企业调查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

  (三)持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联合宣传、司法等部门力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形成统计法治建设合力。加强统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的信息沟通,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强化统计执法结果的运用,将统计违法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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