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明溪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25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9月26日,县委巡察三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意义,把落实县委对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对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口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形成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整改。局党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先后召开7次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差距和不足,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四)健全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突出长效治理,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塞漏洞,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共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2项,以巡察整改推动我局党委党的建设、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应急救援等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急力量。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压力传导有差距
(1)政治站位还需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职责分工,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完成时限,并将整改方案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审核通过于2025年10月14日以局党委名义下发;制定了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具体整改责任人,不得将外单位劳务人员担任整改责任人。二是2025年10月10日,应急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支部层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部署。
(2)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还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党委会议部署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会议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精神和要求,要求班子成员根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按照责任分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全面深入的检视剖析。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局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的检视剖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召开会议。三是2025年10月24日局党委书记代表局党委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3)关于问责追责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10日召开局党委会议,要求班子成员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角度对有关分管干部开展谈话提醒,谈话内容要全面深入,要紧扣问题及深层次原因,不得泛泛而谈。二是2025年10月24日,局党委书记代表局党委对7名干部开展谈话提醒。
2.落细落实“后半篇文章”还存在薄弱环节
(1)巡察整改举一反三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9月26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期限,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审核通过。二是强化对标对表,对改而又犯的行政执法不规范、党建工作开展还有欠缺等10个细项问题,主动对标对表、研究部署、自我“体检”,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稳步推进整改落实。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党委会议就该问题进行部署研究,截至目前,改而又犯的10个细项问题,已整改完成10个。
(2)建章立制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改不符合我局实际的制度内容,举一反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重新修订完善应急局制度汇编。二是加强审核把关,2025年12月5日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并印发。
(二)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不够深入
(1)责任体系构建还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我县自然灾害形势和灾害救助工作任务要求,总结近年来灾害救助经验,聚焦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新需要,重新修订完善《明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溪县防汛防台风防御应对工作机制》《明溪县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二是健全防汛防台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当气象预报提示将出现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时,提前召集应急、气象、农水、住建等相关部门开展会商,精准分析研判天气发展趋势与影响范围;同时,严格依据高级别预警响应联动机制要求,全面落实监测预警“叫应”工作,确保预警信息高效传递、应急准备及时到位。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不断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2025年10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明森防办〔2025〕7号),组织各乡镇、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以“携手护林防火,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全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筑牢森林防灭火防线。
(2)应急救援综合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设备管理,已建立完善防汛物资维护保养制度。2025年6月以来,针对仓库存储的防汛物资抽查3次,重点核查物资数量、存储状态及使用性能,经检查所有物资均保持良好状态,可满足应急调用需求。2025年10月24日局党委书记代表局党委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2025年5月对《明溪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再学习、再梳理,形成言简意赅、条理清晰的《森林火灾救援机制》,让乡镇属地、县级成员单位对各自的职责更明确,具体需要采取的救援措施更细化。三是2025年10月29日在瀚仙镇石珩村开展全县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四是依托县经济开发区消防站成立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争取资金245万元,用于采购物资装备,截至目前已验收完成。
(3)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9月19日向县政府报送《明溪县应急管理局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恳请安排救灾物资采购资金的请示》(明应急〔2025〕19号),该请示于9月25日获批准,每年20万元救灾物资采购资金已正式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已完成全县乡镇应急物资摸底统计工作,重点排查各乡镇棉被等应急必需品的现有存量及储备条件,同步建立“县-乡”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台账,实现物资储备动态化管理。三是本年度救灾物资购置计划已拟定完毕,我局已于11月6日印发《明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储备救灾物资的函》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接相关事宜。后续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按此购置计划,采购棉被800床、毛巾被800床及9㎡折叠帐篷(带围布)100顶,补齐救灾物资短缺品类。
2.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安全生产防护屏障筑得还不够牢
(1)源头风险管控还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提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学习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等共29次。县委、县政府领导开展实地督导51次(其中主要领导31次),全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977家次,发现并整改一般问题隐患1977项、重大事故隐患57项。三是落实挂图作战,加强事前监管“三个一”图册运用,全县各级各部门累计建立安全风险点分布图176张,全面涵盖323个安全风险点(红色19个、橙色53个、黄色151个、蓝色100个),收集梳理明溪县重点领域标准化检查清单110份,切实以标准化监管体系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
(2)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展较为迟滞
整改情况:2025年以来,县安办一是推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179场次、参与4507人,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317场次、参与10278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三年行动取得成效。二是印发、转发相关通报、提示函4期,呈阅县委主要领导、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1次,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三是强化监管执法,运用曝光、倒查追责、约谈通报等手段压实安全责任落实29次,助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委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学习贯彻上级领导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有效有力开展。2025年6月10日党委会议部署推进应急管理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5年7月2日党委会议部署公众应急能力培训(基层骨干)事宜;2025年8月5日党委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部署明溪县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明溪县应急管理局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5年9月19日党委会议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2025年9月26日党委会议部署国庆中秋应急管理工作;2025年10月10日党委会议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尤溪事故批示抄清精神;2025年11月7日党委会议学习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及市领导在《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迎检工作汇报材料》上的批示精神内容。二是2025年10月我局对未创建标准化的企业进行摸排建档,2025年10月16日,我局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会,会后单独将标准化未创建的单位逐一谈话,11家企业承诺2025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创建。截至目前,11家企业已完成建设,我局已完成核验。
3.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能力还需提升
(1)推进法制审核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12日成立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小组”,避免法制审核人参与各自办理案件的任一环节。二是2025年9月8日开展全局案件交叉评查工作,对2023年以来卷宗进行全面核查,均已进行法制审核。三是2025年10月24日局党委书记代表局党委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违法行为认定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7月25日由分管领导组织2名非煤矿山业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两办意见》《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提升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2025年10月22日,由分管领导组织2名非煤矿山业务工作人员学习《福建三明三钢闽光股份公司“12•9”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曹田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2个典型案例,以市局下发的事故案和处罚案作为范本,对照案件调查和文书处理及证据收集等各个环节,寻找自身办理案件的不足并加以规范。三是明确在今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必须规范制作文书,详细精准地记载企业的违法行为,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3)案卷文书存在瑕疵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7月25日由分管领导组织非煤矿山2名业务工作人员学习了《安全生产执法手册》,提升文书制作水平。二是加强文书三级审查制度执行力度,执法人员相互审查后方可提交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确保层层把关,避免再出现类似错误。三是以《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曹田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件为范本,严格按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业务工作人员办理案件水平。四是2025年10月24日局党委书记代表局党委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4)案卷未系统归档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清底数。迅速对2020年以来共61份案卷卷宗逐一排查,明确整改数量及问题。二是对标补漏促规范。严格遵循《福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逐卷补全归档要素,统一标准装订,规范填写备考表,截至目前,61份卷宗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分类规整提效能。明确非煤矿山、危化、工贸等领域案卷排列顺序,按法定程序分类规整、编码存放,实现案卷分类清晰、查阅便捷。
4.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不够有力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贯彻,2024年以来,党委会均执行了“第一议题”。
(2)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意识形态“2111”工作机制要求,2025年11月24日,召开局党委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学习了县委相关文件,并在党内通报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结合当前形势深入分析。二是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党委会议进行强调,要求班子成员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八个纳入”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内容,督促班子成员在个人述职报告中详细说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不得一笔带过。三是加强审核,党委书记每年度对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进行审核把关。
(3)阵地建设有疏漏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4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三审三校后才能发布。二是按照要求,对社会公共领域宣传内容实行“三审三校”,并建立台账。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够彻底
(1)监督检查还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按照上级要求和我局监管企业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和备案。同时,将当年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违法违规问题被处理的有关企业,纳入次年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加大安全监管力度。2025年10月摸排2024年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违法违规问题被处理的有关企业共计4家,并对照2025年执法计划,纳入2025年执法计划的4家,2025年已开展执法检查的4家。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规范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2025年6月以来,开展执法检查81次、检查企业108家次、排查隐患509条、整治隐患509条,其中排查整治重大隐患8条。
(2)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检查记录。按污水池功能分区排查,明确隐患具体位置、缺失标志类型数量及周边环境,附定位照片和示意图,杜绝模糊表述。二是建监管台账。实行 “一隐患一台账”,记录隐患信息、责任分工及跟踪情况。超期未改无理由的,3日内要求跟踪人说明,7日内专项调查原因并追责。三是强化企业整改。企业整改后3日内提交含整改前后对比照、视频的报告,监管部门5 日内审核,通过后与检查记录、台账一并归档,形成闭环。
(3)文风学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15日应急局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形式,对巡察反馈的“文风学风不实”问题作出强调,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端正态度,杜绝抄袭,撰写交流发言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学习研讨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和领导干部的能力。二是2025年10月24日,局党委书记对2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
(1)超预算开支公车运维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二是今后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强化公车运维费用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的全过程管控,确保今后年度预算科学、精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开支。
(2)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违规发放的补贴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规定追回3.32万元,并按规定上交。二是2025年10月2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津补贴发放政策规定,完善内部津补贴发放管理制度。
(3)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3日组织工会及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经费开支范围和要求,特别是活动用餐等具体规定。二是立即将已享受工会权益的园区消防站人员纳入工会经费预算范围,确保预算完整、准确。
3.资金资产管理能力还需提升。
(1)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今后纠正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行为,按规定渠道支出。二是2025年10月23日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健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收支管理流程》等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支付用途的合规性审查,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2)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巡察指出的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电视、未进行储备物资装备核算的救援器材和设备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按规定补录固定资产账和储备物资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二是对于固定资产财务账与资产管理系统总账累计折旧金额不一致的原因,进行账务调整。三是完善固定资产及储备物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明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定,明确采购、验收、入库、领用、核算等各环节职责和流程,加强财务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的协作,确保资产及时、准确入账管理。
(3)党费账户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2021年建账以来收缴党费的收款收据记账联进行全面清理核对,确保全部及时、准确入账。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明确党费账户会计凭证的制单、审核、记账等岗位职责,严禁由出纳一人包办,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三是2025年10月2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新编基层党建工作手册》-第十部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加强对党费账户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核对账目,确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范透明。
4.工程项目领域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1)制度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工程项目内页资料逻辑、规范、要素、审核、审批等方面流程和体制机制。二是2025年12月5日组织项目工作人员及财务人员开展2025年8个项目内部交叉评审工作,发现问题5个,立行立改5个问题。
(2)保证金应退未退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方式,督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补齐申请保证金相关验收材料。二是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方式督促风险普查项目中标公司抓紧完成验收材料。三是对无法提供相关验收材料的项目,经项目承建方承诺放弃或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财务账目调整。截至目前,1家公司已正式向我单位出具承诺,明确放弃相关债务;2家公司正在准备相关验收材料。
(3)未按合同履约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4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明溪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等制度。
(4)招标条件设置不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4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明溪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对采购过程的审核把关,规范采购流程。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不够严实
(1)述责述廉工作开展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党委会议就述责述廉工作开展提出要求,要求党委书记根据县委关于开展述责述廉工作要求,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逐一进行点评,不得笼统带过。二是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党委会议部署述责述廉工作,要求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要紧密结合个人实际,内容不得空泛,问题和措施不能过于简单。三是加强审核,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督促2名党委班子成员修改述责述廉报告2份。四是2025年10月24日局党委书记代表局党委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廉政谈话运用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15日局党委对2025年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局党委书记对2025年已开展廉政谈话但未及时记录的1名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立即整改。二是督促班子成员针对分管干部的廉政风险进行廉政谈话,不得以集体谈话代替个人谈话,2025年班子成员能够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分管干部廉政风险开展廉政谈话15人次。三是2025年10月24日局党委书记代表局党委对2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4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强调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重要性,不得应付了事、相互抄袭。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根据最新分工文件重新结合各自岗位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切合实际的防控措施,填写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全体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均填报完成。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进行审核把关,2025年12月5日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对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进行研究确定。
2.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1)贯彻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理念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4日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年定期全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5年7月2日召开党委会议部署党建工作、2025年10月24日召开党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提出部署意见7条、2025年12月5日召开党委会议听取全年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2026年党建工作努力方向。二是2025年10月10日召开局党委会议,对局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内容提出要求,要求制定党建工作要点要贴合应急管理工作主责主业,不得脱离应急工作实际。三是2025年5月8日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审议《2025年应急局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局党委加强审核把关,要点贴合应急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4日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党委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加强会前酝酿、综合研判,避免一个议题事项多次研究。二是提升会议规范性,2025年以来,非党委委员仅列席会议,未在党委会上发表意见。三是在招聘时,提前告知岗位工作内容、福利待遇等,避免入职后人员频繁变动,截至目前,会计人员未变动。
(3)督促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压实党委指导下级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根据工作要求,分管党建的党委委员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9月9日、12月3日调阅下级党支部支部手册,截至目前共调阅3次。
3.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筑得不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做好会前准备。2025年10月10日党委会议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精神和要求,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根据方案扎实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会前工作。2025年10月15日应急局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形式,对巡察反馈的“组织生活会存在会前准备不充分、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会后问题整改不扎实等问题”作出强调,要求会前支委会要学习相关文件并部署,做好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会前工作,会中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直指问题有“辣味”,会后问题整改要扎实,根据要求填写整改清单,并抓好整改落实。二是2025年10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相互批评“辣味”,未发现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现象。三是会后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党委领导班子对照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党委班子成员对照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并序时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2)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2名入党积极分子按季度撰写思想汇报,补充撰写2025年1月28日的思想汇报,截至目前,2名入党积极分子自2024年10月28日确定积极分子以来已按季度撰写思想汇报4次。二是2025年9月29日,党务干部已对2名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封面进行签章。三是2025年9月30日,分管党建的党委委员对2份发展党员材料的审核、指导,发现问题2个,立行立改2个。
(3)党费收缴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3日组织党务干部和财务人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新编基层党建工作手册》-第十部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二是2025年10月23日,按照党费交纳标准,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并制作少缴纳清单。三是2025年6月20日应急局党支部已向应急局党委补缴少交纳党费416.1元。四是在核算党费交纳基数时由财务人员及党员本人复核审核,确保党费交纳基数计算的正确性。
(4)“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3日,组织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选派2名党务干部参加2025年党务干部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规范支委会议事决策流程,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度。二是2025年10月10日召开支部支委会就“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部署,要求今后要严格按照县委推荐“两优一先”工作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表彰工作。
4.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骨干培养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党委会议对股级职数使用进行研究,并报县委编办进行审批。二是2025年10月24日召开党委会议,根据目前单位人员情况,对股级干部进行调整,共调整正股级干部6人,副股级干部1人。
(2)干部日常考核还有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公务员(含参公)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抓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并要求科级以下干部完整填写考核登记表相关要素,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审核把关。二是全面摸排2021年以来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要素填写情况,截至2025年10月24日,已补充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本人意见、要素。今后将持续抓好贯彻落实。
(3)选拔任用程序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县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提高全单位对股级干部工作的思想重视程度,熟悉股级干部任免流程规范。二是加强档案管理,截至目前,政工已按规定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备,并做好本次股级干部任免材料归档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未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展较为迟滞。”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因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到2026年底结束,持续推进重大隐患排查、监督执法工作开展、责任倒查追查、安全技能培训等多个方面工作到2026年底。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紧扣“重大隐患清零、标准体系提升、精准执法推进、安全宣传强化”四大核心任务,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紧盯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执法等重点任务压紧压实各行业部门排查和监管执法力度,督促指导各行业部门加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力度。二是每月通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调度各部门数据,提醒各部门开展治本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录入系统,由县安办适时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并抄送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应用,推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执法检查,提升监管质效。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综合运用指导检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措施,督促企业完善自查自改机制,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拟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责任领导:张文强(党委委员、副局长)
责任科室:综合协调岗
责 任 人:肖书平(安办日常工作负责人)
(二)关于“保证金应退未退”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2025年9月以来,应急局多次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方式,催促相关公司尽快提供验收材料,完成验收后方可向县财政部门申请资金退回相关保证金。截至目前,因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风险普查项目中标公司尚未提供相关验收材料,未达到付款条件,我局无法给予退回保证金。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督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单位补齐申请保证金相关验收材料后,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给予拨付。二是督促风险普查项目中标公司抓紧完成验收材料,经审核验收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给予拨付。三是对无法提供相关验收材料的项目,经项目承建方承诺放弃或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财务账目调整。
拟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责任领导:李强(党委委员、副局长)
责任科室:防灾减灾救灾保障岗
责 任 人:黄艳艳(行政工勤高级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2863486;通讯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应急局综合协调岗3(邮编:365200);电子邮箱:mxaj2863486@126.com。
中共明溪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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