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文体和旅游局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2025年)

日期:2026-01-13 08:21 来源: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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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4月14日至5月19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文体和旅游局开展了巡察。2025年9月25日,县委巡察二组向县文体和旅游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是促进单位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发动。反馈会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上级有关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

  (二)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深刻剖析,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文体和旅游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详尽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将反馈问题分解为55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了“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牵头负责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切实承担起直接责任,狠抓具体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四)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质量。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每半月调度、对账销号”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整改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督促,确保整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扎实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整改工作重视不够。

  (1)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责任压紧压实。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印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文体和旅游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文旅〔2025〕52号),指导问题整改。二是整改推进有力。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6次,跟进督促整改进展情况,推动解决遇到的重难点问题,确保整改成效。三是材料归档整理到位。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巡察整改档案不缺项、可追溯。

  (2)清退违规款项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费用清退。经办人已将2013年违规报销费用清退至文旅局基本户,文旅局已将清退款项上缴国库。二是追责问责。由局分管领导对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巡察整改质效差。

  (3)落实整改措施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市级非遗项目申报。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5项三明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材料审核、实地调研与推荐上报工作。二是完成工作总体规划修编。2025年12月5日,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工作总体规划的修编。三是县级非遗体系建设更趋完善。2025年12月5日完成明溪县第八批非遗项目(10项)与第五批非遗传承人(3人)评审与公布(明政文〔2025〕106号),完成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人)评估并报送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4)个别问题改而又犯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已形成《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等级目录》,严格按照目录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二是实现全程闭环跟踪。已结合文旅局机关支部换届调整充实党务工作人员,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和资料审核等党务工作。三是廉政谈话制度有效夯实。已结合巡察整改和国庆、中秋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落实廉政谈话全覆盖,2025年以来,开展廉政谈话69人次。四是追责问责。局分管领导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5)整改成果质效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于2025年9月26日局务会、10月20日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完成制度优化。经局务会研究,制定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等制度24项,形成《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制度汇编》,并于2025年12月3日下发各股室执行。三是制度规定落地见效。2025年9月起实施《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做到决定一经作出就坚决服从并贯彻执行,提升整改成果质效。

  (二)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6)“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已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9月起实施《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修订)》,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落细。2025年以来召开局务会25次,均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7)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5年10月13日局务会、2025年10月21日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了《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二是深入学习研讨。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体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中“加快建设文化强国”“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内容并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了研讨。

  (8)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5年10月1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有关保密工作文件精神以及《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保密工作制度》,有效提升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本领。二是保密要求落实到位。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一名局机关干部具体从事保密工作,及时更新台账信息。规范确定涉密人员等级,组织签订保密协议。三是强化保密教育培训。于2025年12月4日,邀请县机要局局长进行授课,提升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坚决杜绝失密、泄密问题的出现。

  2.深化文物保护和利用有欠缺。

  (9)展馆建设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展馆设施不断完善。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项目施工单位已进场作业采集信息,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已于2025年11月4日完成招投标。二是展示形式多元化。2025年5月—8月,选送9件馆藏文物参加“金漆流光 木上春秋”三泉金漆木雕展会。已策划2026年第四次文物普查成果展。三是展线优化,体验增效。已结合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项目建设设计参观路线,为观众打造了更加流畅、深入的参观路径,切实增强观众体验。

  (10)红色遗址保护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即知即改:针对“新华视点”报道的问题,2021年4月县级拨付100万元对枫溪华山河明桥等29处红色文化遗址和革命纪念设施进行修缮和环境整治(含文字审核),项目已全部完工。二是红色文物保护力度显著增强。投入约175万元,完成王坊张家(苏维埃政府西北办事处旧址)、胡坊红军旧址群安防修缮保护及胡坊红军旧址群、御帘东方军司令部旧址张氏大祖厝消防安全提升整治工程。三是长效机制有效运转。坚持“文明单位+革命文物”结对机制,部门联动做好革命烈士纪念设施、重要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宣传、环境整治及日常巡查,形成革命文物保护的常态长效管护机制。2025年9月15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辖区内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文化遗(旧)址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明文旅〔2025〕5号),加强了辖区内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文化遗(旧)址管理与保护工作。已落实各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人上墙公示制度。

  (11)用活红色资源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高效完成项目建设。滴水岩中央苏区(福建)中医药文化陈列馆建设项目已完工、验收并对外开放。二是红色资源开发有力。结合县级“十五五”规划编制和红色资源实际,已策划滴水岩研学服务设施建设、御帘村文旅产业提升等项目。围绕红色主题,创作了抗战题材短剧《山河有爱》等文艺作品,推出了“共庆祖国华诞,打卡有礼”等活动。三是“红色+旅游”路线推出。串联滴水岩红军战地医院、御帘古村等景区景点,策划推出了2条“红色记忆”精品线路,引入研学等业态,2025年以来,带动接待游客超10万人次。

  3.推进全域旅游产业发展,带动地方经济新动能不足。

  (12)谋划全域旅游产业发展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发了主题旅游线路。开发了暑期研学、夏天避暑、休闲旅游等主题旅游线路3条,充分考虑了游客个性化需求,满足不同游客群体的偏好。二是“文旅+百业”得到融合发展。持续做好“文旅+”文章,引入多种业态,成功举办“侨乡田园欢歌”活动14场次,顺利举办“绿海明溪 清新盖洋”健康跑活动,带动消费超百万元,实现多产融合。三是旅游服务品质提升。人员结构得到优化,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增强了讲解员队伍力量。2025年以来组织景区一线讲解员、文旅干部、乡镇挂村工作队员共12人次参加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培训班。

  (13)旅游经济效益不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资产完成盘活。重点围绕《明溪县2025年文旅资源盘活工作方案》,完成滴水岩中央苏区(福建)中医药文化陈列馆建设项目、肖家山3A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翠竹洋环天池多彩花带建设、精品民宿(26间)升级改造等项目4个。二是文旅业态不断丰富。积极谋划王桥生态观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明溪县乡村振兴综合项目等文旅项目向上申请资金;推出“跟着赛事去旅游”“侨乡田园欢歌”、星空音乐会等活动近20场次,带动旅游消费。三是实现融合发展。立足明溪实际,举办第七届“绿海明溪 清新盖洋”健康跑、第三届“厂BA”“农民丰收节”等活动20余场次,推动商文旅、农文旅融合业态,创造新消费增长点。

  (14)文旅项目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招商渠道多元化。精心策划了“观鸟胜地 自在明溪”生态观鸟短视频大赛等活动,推广运用“观鸟明溪”小程序、明溪文旅公众号等平台加大文旅宣传,积极借助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等平台,大力宣传推介明溪文旅资源和招商项目。二是形成招商新模式。利用举办“侨韵酒香 共话明溪”、侨家乐·福建省华侨美食文化交流等活动契机,与县侨联、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动招商。积极开展国企招商,以商招商,2025年11月,成功引入福建建菊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入驻我县景区。三是营商环境优化。组建成立明溪县文体旅产业招商服务专班,为文旅项目引进、落地、建设提供全链条、全流程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不够有力,统筹指导推动不到位。

  (15)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传统文化数据库得以充实。已完善传统文化数据库,各级各类非遗项目88个,各级非遗传承人13名,推荐上报三明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项。二是非遗传承人队伍得以壮大。完成明溪县第八批非遗项目(10项)与第五批非遗传承人(3人)评审与公布(明政文〔2025〕106号)。完成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人)评估并报送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4月29日,宝剑锻造技艺(明溪)赖志强入选省级第六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11月3日,两位省级非遗技艺传承人赖庆发、赖志强创作的《“闽王”镇宅宝剑》在“中匠杯”工艺美术作品大赛中获得创新类金奖。三是非遗得以活化组织非遗项目参与文博会、旅博会、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平台进行非遗展演展示3场次,开展“非遗贺新春 欢喜过大年”“融入现代生活 非遗正青春”等活动9场次,不断提高传统文化知名度、美誉度。目前已在革命纪念馆游客服务中心设立非遗展示柜,以及五个中国传统古村落设立非遗展馆。

  (16)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文艺演艺队伍壮大。已建立“明溪县演艺人员数据库”,涉及书法、舞蹈、合唱、朗诵等各类文艺爱好者120余人,并通过尝试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化解演艺人员短缺压力。二是数字化服务水平提高。完成对图书馆电脑、自助借还设备、网络系统进行全面检修和升级,提高了设备运行效率,减少了故障发生概率。三是文化精品创作成果显著。2025年8月27日作品《山河有爱》在三明市艺术馆首演,2025年6月26日作品《虎门销烟》《禁毒小卫士》在明溪县影剧院首演,2025年8月1日《火箭救援队的故事》完成首演,2025年11月12日歌曲《小城明溪》获“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全国总平台推荐,2025年11月5日歌曲《走进我家乡》在“福建村歌征集”活动中获评优秀作品。

  (17)文体设施管护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压实管护责任。制定了《明溪县全民健身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域内的文体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二是拆除损坏设施。对已损坏的农村体育设施进行拆除处理。2025年以来,已拆除县体育场篮球场、网球场、围网、夏阳村等损坏的体育设施5处。三是开展宣传管理。加强设施使用规范宣传,引导群众文明使用并参与监督,营造了“管护+使用”的共治氛围。四是落实日常巡护。2025年以来,对村级综合文化室建设项目设施进行全面摸排,明确属地管护责任,并将摸排结果反馈至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1条;下沉到乡(镇)村开展文体设施日常巡查5人次,重点查看器械损耗及安全隐患等问题。

  (18)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不均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专项指南编制。2025年11月24日完成《明溪县居民体育健身活动指南》编制,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指导性意见。二是基层活动形式多样化。指导各乡镇结合地域特点举办了盖洋观鸟健步行、城关荧光夜跑活动、盖洋温庄优质稻丰收季活动等基层全民健身活动7场次,进一步激发乡村积极性。三是县乡活动均衡开展。整合各级资金资源,将“请上来”“走下去”相结合,2025年以来举办新年登高健身大会、“体育大拜年 健康迎新春”系列活动、女职工趣味运动会、红色全民健身运动会和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等全民健身活动34场次,其中村级举办观鸟健步行、城关荧光夜跑活动、常坪村田园欢歌晚会、盖洋健康跑等7场基层体育活动,村级参与人数达1600余人次。

  5.文化和旅游执法工作不深入,执法力度和效果有限。

  (19)“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薄弱。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基层工作水平提升。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新增“扫黄打非”基层工作点2处、护苗工作站点1处。二是群防群治水平提升。整合村居(社区)网格员、党员志愿者、“五老”人员等力量,组建常态化巡查队伍9支,结合侨乡田园欢歌、送戏下乡、绿书签行动等活动,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活动12次。三是文化执法水平提升。依托省、市、县执法培训计划安排,组织6人参加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版权执法、文化执法等培训,组织执法业务知识学习4次。

  (20)执法监督力度有所减弱。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执法模式优化。整合执法力量17人,建立执法人才库,推行“2+N”执法模式(即:在2名固定执法人员基础上,对检查对象情况和执法人员专业进行配比,实施精准执法)。二是执法质效提升。制定了《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为工作提供遵循。2025年以来,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共计18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96人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83家次,没收非法出版物173册,立案7起,行政处罚5.65万元,向上级部门移送相关问题线索1条。

  (21)执法案件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执法能力提升。依托省、市、县执法培训计划安排,组织执法人员、辅助人员6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版权执法、文化执法以及“扫黄打非”等专项业务培训4次,增强执法能力。二是执法卷宗管理规范。对2021年以来办结的所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案卷材料报送至县司法局;同时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小组给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反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有效提升执法案件的质量和公信力。三是追责问责。由局长对2名具体办案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对3名相关办案人员进行了通报,分管领导对具体办案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不严。

  (22)八个纳入”“2111”等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5年10月21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二是制度落实严格。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八个纳入”“2111”等制度执行。三是审核把关机制落实到位。坚持“三级审核”流程审核,明溪文旅、明溪文化馆、明溪图书馆等3个公众号2025年以来共发布信息202篇,均按照“三级审核”流程进行审核。

  (23)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5年10月24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二是责任压紧压实。对我局涉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账号,2025年以来发布的202条信息均严格落实了意识形态“三审三效”制度。

  (24)阵地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台账梳理。组织对单位各平台发布信息情况进行自查并更新管理台账。二是落实审核制度。2025年以来,单位各平台发布信息202条,均已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三是落实管理责任。文旅局机关支部换届,明确了支部宣传委员作为专门阵地管理人员,逐一登记宣传内容信息并负责台账日常更新、维护。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够彻底。

  (25)发文管理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公文规范内容的学习。2025年10月1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中共明溪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发文管理严格。安排专人负责文号管理,严格按照发文程序发文。

  (26)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偏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文件学习。2025年10月24日,召开机关支部党员会议,学习《关于印发〈认领一亩田,播种“锌硒”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办〔2022〕13号)文件精神和津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二是纠正偏差行为。2025年11月24日,完成应由个人支付的2022年“认领一亩田,播种‘锌硒’望”粮食种植费用退款。三是追责问责。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文风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5年10月24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风文风的重要论述二是材料审核把关严格。已指定党务干部及时审核干部上交材料,从源头上杜绝错误和疏漏。三是追责问责。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8)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扎实开展教育警示。认真落实警示教育制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5年以来举办各类纠“四风”警示教育活动9场,做到季季有警示,人人知敬畏,明底线。二是管理机制完善。2025年12月3日印发实施《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若干意见》,并通过“钉钉”APP打卡加强对干部日常考勤,强化干部监督管理。

  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

  (29)公共服务供给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得以提升。2025年11月完成对明溪全民健身中心提升改造,对外开放健身房、羽毛球、篮球场等场馆,同时加强与明溪二中的交流,定期向学生开放拳击和羽毛球等指导训练课程。二是产权移交手续稳步推进。与县君峰城投公司、国资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方密切联系,已按程序做好产权办理、划转工作。

  (30)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不细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项目收尾工作有力有效。明溪县智慧体育公园主体工程已于2025年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序推进。明溪县全民健身中心(热身馆)建设项目正序时推进;沙溪乡多功能运动场已于2025年12月3日完成验收,现已正式对外开放。

  (3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即知即改:经充分沟通和解释说明,2023年县人大会议第78号代表建议已获人大代表满意评价。二是办理质效提升。我局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三级责任制,2025年以来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件,满意率100%。三是追责问责。由分管领导对该建议答复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32)“村村响”系统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设备维护管理不断强化。建立全县“村村响”系统健康档案,加强对村庄设备的管护与使用,36个大喇叭中34个已恢复正常使用,另外2台已转交设备厂家维修。二是系统升级不断推进。积极向上争取相关资金,加快实施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提升“村村响”使用质效。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

  (33)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制度学习。2025年10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重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用车流程,强化学习质效。公务用车管理规范。2025年12月3日,修订完善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指定局机关干部专人管理用车平台及用车审批流程,加强派车台账管理,确保用车规范。追责问责。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4)通用办公设备配置超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即知即改:于2025年5月拆除超标空调并按标准完成更换。强化制度学习。于2025年10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关于通用办公设备配置的标准和规定。三是严格落实制度。2025年以来开展政府采购7次,均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标准执行。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35)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费用清退。经办人已将多报销差旅费用清退至局基本户,我局已将清退款项上缴国库。二是严格执行制度。我局于2025年10月22日组织集中学习并要求干部执行《明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财〔2025〕24号)等文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单据审核。三是追责问责。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6)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非税收入上缴。于2025年5月6日完成上缴非税收入。二是落实管理台账。已编制建立非税收入统计台账,对利息、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国库并及时登记更新台账。

  (37)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款项梳理。梳理应收应付款项,已建立应收应付款项台账。二是完成款项清理。已清理账龄3年及以上往来款项10笔,清理金额29.47万元。

  (38)固定资产管理有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我局于2025年10月22日组织学习《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等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文件。二是完成问题整改。补登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相应账务调整。三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对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填制资产保管单,明确保管人,并及时进行资产登记,切实做到一物一卡,账实相符。四是追责问责。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9)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于2025年10月22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二是慰问流程明确。明确了工会慰问方式、流程,2025年工会慰问活动(包括生病住院慰问、婚丧嫁娶慰问等)均由工会统一组织采购或按规定标准发放指定慰问品、慰问金。三是内部审核强化。工会支出执行“经办人-财务-工会主席”三级审核流程,确保报销事项合规、材料完整。

  (40)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5年10月17日组织单位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财务审核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提升其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核销流程。严格把关车辆加油卡油费核销材料和流程,2025年以来核销油卡费用均以加油站正式账单作为依据,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核销材料入账。三是追责问责。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项目管理混乱。

  (41)拆分招投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分别于2025年10月17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明溪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等文件,2025年10月23日组织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规〔2025〕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文件,切实加强各业务人员采购、招投标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落实议事规则。2025年召开局务会25次,均遵守“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和集体决策的流程;梳理完善局务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9月起实施《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和集体决策的流程,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三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

  (42)明招暗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于2025年10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干部的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具体经办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招投标流程。三是追责问责。具体经办人受到县纪委监委政务警告处分。

  (43)工程量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即知即改: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情况进行核实,项目施工单位已将多结算款项退还。二是落实项目管理程序。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把控项目进展程度,确保项目的工程质量。三是严肃追责问责。2名具体经办人受到县纪委监委政务警告处分。

  (44)重要事项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重新梳理并完善局务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9月起实施《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修订)》,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落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规范填写“三重一大”议事表。2025年共召开局务会25次,收集议题132个,均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45)未按约定支付款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10月15日、11月4日组织体育系统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县智慧体育公园设计费已按合同支付完毕。二是严格落实规定。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采购流程,所有项目均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确保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归档及时。2025年规范采购项目7件。三是追责问责。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46)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廉政风险排查。完成各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工作,2025年签订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54份。二是扎实开展教育警示。2025年以来已召开各类警示教育活动等9场,进一步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三是相关机制完善。已形成《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等级目录》,并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落实廉政谈话全覆盖。

  (47)廉政谈话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廉政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工作,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并签订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54份,强化预防性廉政教育。开展廉政谈话。结合巡察整改和国庆、中秋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落实廉政谈话全覆盖。

  (48)警示教育落实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制度落实。认真落实警示教育制度,2025年以来已召开春节节前警示教育、五一节前警示教育、中秋、国庆节前纠“四风”警示教育等警示教育活动等9场,做到季季有警示,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形式多样。2025年5月27日参观我县廉洁文化展馆,2025年11月21日召开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9场,以丰富警示教育的形式,提升实效。

  2.党建工作不扎实。

  (49)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管理制度。2025年9月起实施《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规范局务会议事流程,2025年以来共召开局务会25次,均已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2025年共收集“三重一大”会议议题132个,均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并规范完整记录班子成员发言、表决意见等内容,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紧密联系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以及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过程中对将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批评及时指出并作出调整,全体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出了“辣味”,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成效。

  (51)党务不严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5年10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党内法规。二是完成党费补缴。2025年11月11日完成对2019年以来少交纳党费补缴。2025年以来累计收缴党费1.01万元,未出现漏缴少缴情况。三是严格党务工作。2025年10月28日文旅局机关支部换届调整充实了党务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党务工作纪律。规范档案管理。指定2名党务人员专门负责党建资料收集和管理。五是追责问责。由局长、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干部队伍管理松散。

  (52)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已于2025年10月2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明委组通〔2020〕15号)、《关于重申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纪律的通知》有关规定,强化干部自律意识。二是落实警示教育。我局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领导班子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会议,以案促教促改促治;于2025年11月21日再次召开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会,引导干部深刻认识“八小时”之外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和后果。三是开展廉政谈话。已结合巡察整改和国庆、中秋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落实廉政谈话全覆盖,2025年以来共计开展谈话72人次。四是严格干部管理。2025年12月3日印发实施《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若干意见》,并通过“钉钉”APP打卡加强干部日常考勤,强化干部管理。

  (53)股级干部任前谈话开展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已于2025年10月2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的意见》(明委发〔2015〕8号)中的相关规定。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已按照要求规范做好股级干部任免流程,严格落实新提任股级干部任前谈话(集体)和廉政谈话(集体)工作。三是强化档案管理。已归档好2025年股级干部任免档案材料,由专人负责档案材料管理,确保股级干部任免档案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及真实性。

  (54)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已于2025年10月2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明委组通〔2020〕15号)、《关于重申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二是落实相关规定。2025年以来,应收婚姻变化报告2份,实收婚姻变化报告2份;应收外出报备30人次,实收外出报备30人次,均已规范填报。

  (55)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武装。2025年10月28日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2025年11月25日召开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务会议〔2025〕21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二是从严落实回避制度。2025年9月起实施《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规范局务会议事程序,2025年以来召开局务会,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深化整改成效,持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完成了阶段性任务,推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深层次问题、基础性的工作还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实现整改促进发展。

  (一)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二)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加强督查评估,确保各项措施持续发挥作用,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深挖问题根源,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优势和管理效能。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事业发展。将巡察整改与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整改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成效,奋力开创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各项工作新局面。

  

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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