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6-01-06 15:20 来源:明溪君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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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明溪县委、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明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助力推动“法治明溪、生态明溪、幸福明溪”的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集中领导,主要领导扛责在肩

  1.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压实责任一是建立健全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依法治县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指定社区发展科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并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2025年工作要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办,年终有总结,为推进法治保护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6场次、研讨5次、撰写学习心得23篇、党组书记上党课1场、进村入校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4场次,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推动全局学习常学常新,有效转化为法治建设的执行力。三是局班子成员带头深入社区普法,与辖区村委交流座谈7场次,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共27件,真正让法治建设惠及辖区民生。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严格落实婚丧喜庆、因私外出报备等制度,全年收到报备8人次;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张贴《温馨提醒》6份,各管理所开展酒驾醉驾监督检查371人次;在高火险期,对危险地段隐患排查、防火物资储备、护林员巡护等开展监督检查20次,做到常提醒常教育;五是急群众之所急、 解群众之所难,及时办理“关于投诉山里开路”等社区群众的投诉件3件,配合县林业局答复“苎畲村民信访件“1件。法治建设责任夯实、措施落实、工作做实,干部职工和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2.推进依法决策管理,民主法制。一是坚持集中领导,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和协调各方作用,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等。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党务公开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通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岗位风险预警防控,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

  二、强化法治保护生态,助推君子峰保护区发展

  1.提升行业依法治理,成效显著。一是持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对进入保护区从事科研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审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结合标准化事项清单,对入区申请材料进行优化调整,精简审批手续及材料,共接受线上申请1份、线下申请3份,即办率100%、公开率100%。二是提升数字化执法管理效能,依托省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和局资源监管指挥中心数字化管理系统,以护林员巡护、卡口哨卡、无人机巡航等“人防+技防”模式,开展森林巡护6550次、毒源植物巡查1658次、制毒窝点巡查807次、无人机巡航412架次,指挥中心排查路面卡口可疑车辆13起,有效提升资源保护能力。三是严格哨卡执法管理,大力推广使用“防火码”,共登记入区车辆266辆、人员280余人次,收缴火种13件,并对进出人员及车辆做好检查登记和宣传教育,守好保护区第一道大门。四是强化图斑核查。完成2024年度第2批次、2024年下半年、2025年度第1批次遥感动态监测变化图斑共7处的现场实地核查,均未发现破坏保护区生态资源的情况。五是贯彻实施“林长制”,深化联动执法,采用“网格化巡护+联动执法”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巡查”的双重管护举措,联合林业执法大队、森警大队开展林业专项执法行动 3次;快速响应并妥善处理苎畲村村民修路毁坏林地林木案件1起,有效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2.健全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先行。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法律顾问2人,咨询法律问题2场次,审核工程等合同12多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依法决策、管理等作用。二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我局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三是与明溪县人民法院、将乐县人民法院、福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将乐县白莲镇人民政府等共同签署了《“红与绿”司法保护协同机制》;与县法院、司法局联动,设置夏坊、紫云、湾内等生态巡回审判点3处,颁发“护鸟监督人聘书”4份,建立修复性生态司法联动机制,将生态环境审判、服刑改造和生态环境保护与依法行政管理紧密结合,探索多元化生态纠纷处置新方案,推动生态保护与司法实践的协同工作机制建设。四是构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机制,出台我区“一区一法”,构建了管理局——管理所(4个)——管理点(6个)及哨卡(16个)等三级联动管理体系,并与辖区5个乡镇15个行政村联合共建共管,聘用护林员31人、哨卡执勤人员5人,严格贯彻落实“林长制”,形成保护生态长效机制。

  3.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拓宽渠道。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年内播出央视《秘境之眼》栏目8期,位居全国保护区报送采用量第四名;制播《君子峰秘境》节目18期(累计111期),同步上线“学习强国”平台100期;向省林学会推荐《君子峰鸟类》等4本自然教育好书;《君子峰动物世界》《君子峰精灵2》《山川如画 君子如峰》《从保护到遇见》登陆学习强国,被央视频、人民日报、新福建、福建林业等视频号转发;鸟类保护宣传照片入选《早安明溪》栏目64期,中华穿山甲育幼影像被《人民日报》推送,《看,熊“带娃”现场》《福建君子峰:“云科技”够时尚》被人民网、聚焦三明、新福建等刊播,实现“保护发现—媒体聚焦—公众科普”三重效应。二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紧扣“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联合县法院、检察院、林业局、司法局等部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5场次,累计播放LED宣传标语66条,悬挂横幅25条,布设宣传展板68块,发放宣传材料5000份,惠及群众上万人;创新推出“保护+普法+科普”三位一体巡回审判模式,在湾内管理所公开审理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形成了强大震慑合力,告诫人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积极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从“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转变。

  三、不足和原因

  回顾过去,法治建设工作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对林业及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了解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略显不足,需加强学习和培训。二是推动新媒体传播应用还不够,宣传模式主要以固定阵地宣传和现场活动宣传为主,运用抖音、微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力度还不够,与新媒体融合有待加强。三是保护区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尤其是缓冲区和核心区毛竹林经营问题,还需进一步探索缓解矛盾的方法。

  四、下一年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作用,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2.重视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强化我局干部职工及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 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参与君子峰“依法治区、依法管区”的良好氛围。

  3.推进生态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环保部门的督察行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严肃执法、依法行政,预防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运用智慧数字科技手段,加大对盗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打击力度,实现资源有效管护,使我区发案率不断下降;加强与县法院、司法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等单位的合作,依托司法联动,汇聚各方力量,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织牢生态保护安全网。

  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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