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2025年)

日期:2026-01-05 17:01 来源: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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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4月14日至5月19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政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细抓实整改任务,用高标准整改成效破解监管难题、回应民生关切,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锚定政治引领,凝聚整改思想共识。局党组将巡察整改视为重大政治任务,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构建“党组统筹、全员参与、靶向发力”的整改工作格局。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县委相关工作要求,将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民生领域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把整改共识转化为守护公平、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实际行动,为整改工作筑牢思想根基。

  (二)强化组织保障,压实闭环整改责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响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实现整改责任全覆盖。局党组精心研究整改方案,先后6次召开整改推进会,对反馈问题逐项细化分解,实时跟进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紧扣“监管履职不到位”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剖析问题根源,又检视责任缺失,通过“红脸出汗”推动责任层层传导,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局党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节点稳步推进落实,主动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三组的沟通对接,每半月召开1次整改工作推进会,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秉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整改原则,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同时,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市场竞争秩序等重点领域,将整改成效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通过推行“县域通办”、开展“你点我检”民生服务等方式,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守护群众“舌尖安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有欠缺。

  (1)不重视巡视巡察政治理论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巡察专题学习会,会上党组书记带头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二十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对巡视巡察的历史使命及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加深刻,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二是局党组于2025年9月28日将《县委巡察三组〈关于巡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原原本本印发至全局,要求吃深吃透巡察反馈问题,细化梳理责任清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2)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5年9月28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亲自研究部署抓好巡察整改工作。2025年10月10日印发巡察整改方案,党组书记领办35个巡察反馈问题,占问题总数的61.4%,并逐项对照方案措施精准整改,先后主持召开6次巡察整改推进会,研究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做到既即知即改,又健全机制,巡察整改期间,已问责追责22人。

  (3)巡察整改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清单中的所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阶段制定差异化的整改完成时限,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的方式,整改效率得到了提升。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申请调整时限须经局党组集体审议通过,无充分理由不得随意调整既定完成时间节点。

  2.落实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后半篇文章”有短板。

  (4)长效机制未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新修订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工程、服务、建设及办公设备、执法装备等政府采购项目须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的经费支出标准。二是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巡察推进会,研究通过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日常监管制度》,细化具体约束内容,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效能。

  (5)问责追责偏轻偏软。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问责追责机构,明确由机关纪委专门承担对履职不到位的干部职工开展责任追究的工作职责。二是规范问责追责实施流程,落实“问题核查、责任认定、追责执行”的全链条工作流程。2025年,共追责问责22人,其中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16人。三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干部职工对不规范问责行为进行反映,对发现的问责偏轻偏软问题及时纠正,目前暂未收到举报情况。

  (6)资料保管还有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5年9月28日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促落实巡察整改有关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二是同步做好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对巡察整改过程中的有关材料由办公室收集整理并分类,统一交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目前整改相关佐证材料已全部收集完毕。

  3.巡察整改压力传导有差距。

  (7)整改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5年12月10日,修订完善《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全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做了详细规定。

  (8)贯彻落实不坚决。

  整改情况:已完成。各党支部书记、分管领导已于10月底前组织传达学习局党组巡察整改方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并结合各党支部、各市场监管所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计划,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9)督促指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由机关党委牵头,于2025年9月、12月通过调阅党支部手册、党小组工作手册的方式,检查各党支部、各党小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其中机关党委检查党支部发现问题8条,党支部检查党小组发现问题20条,并全部整改完成。

  (二)在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坚持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还有差距。

  (10)食品安全满意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200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72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01家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39起,有力遏制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发布食品安全宣传视频4条,开展“你送我检”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3次,开展线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2场,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0次,努力营造市场自律、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据初步沟通了解,2025年度我县“食品安全满意率”绩效考评排名同比有望提升。

  (11)复用餐具抽检覆盖面窄。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餐饮具抽检覆盖率及抽检频次。2025年,已完成中小学校餐饮具抽检19批次、校外培训机构餐具抽检24批次、社会餐饮具抽检58批次,共101批次。检出15批次不合格,立即开展核查处置,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11份。

  (12)对校外托管机构用餐安全关注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全县20家校外托管机构开展2次全覆盖检查(其中3家停业),开展餐具抽检24批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下发行政告诫书14份,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4份。二是2025年3月21日,对12家校外托管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培训1次;10月17日,再次召集18家校外托管机构强调食品安全责任,部署下一步工作。

  (13)干肉制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还有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我县辖区有肉制品生产企业5家、肉制品小作坊17家,已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检查27家次,完成抽检18家次、25批次。二是对辖区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集体约谈2场次、14人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14)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做得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利用省局“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应录未录提醒功能,持续关注企业录入情况,发现未及时处理的追溯信息,第一时间通报至辖区所,督促企业按时处理。截至目前,我县辖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应追溯主体录入追溯信息共计41.11万条,2025年,未产生应录未录。二是2025年10月17日,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一品一码”追溯信息培训1次。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指导企业解决在注册、登录、录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追溯信息录入的准确性。

  2.坚守民生领域“两品一械”安全及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还有短板。

  (15)药械使用环节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围绕人员配备、设施设备、购进验收等核心环节,组织35名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所相关人员开展药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筑牢基层药品安全防线。二是把牢省药监局关于促进城乡药品安全监管协同发展的要求,联合各乡镇卫生院“一对一”协助46家村卫生所完成药品追溯平台入驻,切实完善全县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三是发挥“医共体”统筹管理优势,联合县总医院对“一体化”村所展开帮扶,推动配备村所药品储存设施。

  (16)对化妆品领域从业者普法宣传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展开“拉网式”摸排,全面梳理监管对象底数,已建立涵盖187家主体的动态监管台账。二是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聚焦进口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等重点品种,编制全县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管理制度模板供全县化妆品经营户遵照执行。三是深入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一对一”法规宣传贯彻及现场指导服务,累计走访47家企业,发放管理制度模板60余份,整改问题13个,切实推动行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

  (17)对群众切身利益关注不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全县农村集贸市场电子秤强制检定工作计划,分批次、分片区对全县8个乡镇集贸市场或集中贸易点进行电子秤现场检定,已完成对所有乡镇的全覆盖,检定407台件,其中16台检定为不合格,均已督促商户进行更换。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与技术支持,为辖区市场监管所配备标准砝码,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监管能力。2025年5月20日,开展计量相关宣传活动,发份宣传材料215份;2025年9月20日、2025年11月15日,组织监管人员参加《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培训,累计参训14人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深入理解新要求,提升监管和技术保障能力。三是针对电子计价秤需满足“开壳锁机”“三码一封”等技术要求,指导电子计价秤销售、维修企业及集贸市场主办方、场内经营者了解掌握相关要求,通过“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展电子秤相关知识科普,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3.维护稳定、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18)网络市场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人才培训。2025年7月1日至4日,选派一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局举办的全省网络交易监管业务培训班。二是加强执法检查。2025年,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6人次,检查网络交易经营主体21家次,查处涉网违法案件5起,网络违法违规案件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19)服务还不够便捷。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30日,出台《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业务“县域通办”实施方案》,已实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全县通办”。二是严格执行《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强化人员培训、教育和管理,推动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已于2025年11月对2023年12月政务中心综合窗口(企业)被投诉的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20)专利授权奖励资金拨付审核不认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本县辖区内有效专利,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提醒相关专利权人及时缴交专利年费。二是对2024年度申报专利奖励的专利权人是否已缴交年费进行审查,要求专利权人申报专利奖励时需提供当年专利缴费凭证,切实防范和杜绝对失效专利实施奖励情况的发生。三是已向2家企业追回2023年度发放的专利授权奖励金1.2万元,另1家企业也已同意返还。四是于2025年10月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1)品牌发展存在瓶颈。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我县辖区内生产企业进行摸排,了解企业对品牌认证的申报意愿,确定有意愿的6家企业参加2025年度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帮扶企业申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二是提升企业品牌综合竞争力。与相关认证机构合作,对我县有意愿申报质量管理体系的6家企业开展先进管理体系培训,帮助企业梳理内业资料。三是规范品牌奖励金发放流程,杜绝违规发放问题。重新梳理历年品牌奖励金发放情况,收集统计所有发放奖励信息形成奖励台账,与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布信息逐项核查,除2021年某医药科技公司重复申报项目外无其他重复奖励情况。2021年某医药科技公司重复申报项目的相关企业已将获得的重复品牌奖励金1万元按指定渠道退回。四是已于2025年10月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聚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提质增效还有欠缺。

  (22)案件查处的震慑力还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联合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等知名白酒品牌厂家,对辖区内白酒经营商家开展联合检查,切实保障白酒市场秩序与消费安全。二是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向公安部门移送2起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查处2起未经检疫猪肉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兄弟县局执法人员授课讲解Mysql软件使用,结合有关违规收费查办案例,详解大数据筛查案件线索的方法,提升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的识别研判能力与综合办案水平。

  (23)柔性执法理念未能入脑入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执法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进“类案同罚”常态化落地。截至目前,已办理“首违不罚”案件6起、减轻处罚案件10起,减免处罚金额240.6万元。二是组织案卷评查与自查自纠工作,聚焦程序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证据收集等关键环节,累计排查整改各类问题20余条,持续提升执法办案的规范性与完整性。三是自2025年4月起每月组织召开1次基层执法例会,聚焦每月执法实际情况,以案例分析、业务交流等形式规范执法流程、破解工作瓶颈,2025年组织召开会议9次。

  (24)案件查处还有瑕疵。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个案暴露的突出问题,第一时间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同步开展全系统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与自查自纠工作,排查整改程序瑕疵、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各类问题20余条。

  (25)案卷文书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询问笔录制作培训,采用“理论讲解+案例剖析”的教学模式,通过内部赋能培训的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文书制作水平。二是通过组织案卷评查(聚焦关键环节,多形式整改20余项问题)提升案卷质量与执法规范性,同时配套建立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形成“评查整改+制度规范”的案卷管理闭环。

  5.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深入。

  (26)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学习5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开展交流研讨8人次;各党支部累计落实“第一议题”学习8次,实现学习常态化、全覆盖。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党员大会未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学习的问题,有关支部已做到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27)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5次,局党组书记均根据学习安排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在学习研讨后作总结发言。二是围绕2025年理论学习重点任务,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巡察整改期间,聚焦实事开展理论学习2次,局主要领导均就学习内容的贯彻执行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28)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结合当前我县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严格防范市场监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二是我局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会议通报2024年度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按照整改要求,我局立行立改,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2025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会。今后,我局将按严格要求每年召开2次市场监管领域意识形态形势分析会。

  (29)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2021年至2025年全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及公共领域宣传发布审核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14条未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的宣传事项,均已要求相关责任人完成整改。巡察以来,全局发布信息37篇,均已落实“三审三校”审批。二是修订完善《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对未纳入意识形态阵地台账管理的户外宣传载体,已全部纳入台账进行规范管理。

  (三)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坚决。

  (30)谈心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1月7日,对2023年开展酒驾醉驾谈心谈话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落实“一人一策”原则,聚焦具体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避免谈心谈话内容雷同。三是2025年开展的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均针对具体问题开展并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与岗位实际或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谈话批评质量进一步提升。

  (31)慰问标准不一。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目前全局工会会员均按照统一的标准发放工会慰问金。二是于2025年11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彻底。

  (32)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未经派车程序审批的,一律不得使用公务车辆。二是已申请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中分解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今后,我局将加强公车运行维护费用的预算管理,切实杜绝无预算、超预算的问题。

  (33)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5年11月20日组织办公室(财务)工作人员学习《明溪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简明使用手册》,并督促严格执行该手册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问题的发生。二是已按要求使用相关的会议培训预算单、结算单组织会议及开展培训,严格按规定标准列支会议及培训餐费。三是已实行接待费用每季度定期结算制度,每季度终了后,及时结算季度接待费用,并同步做好账务处理。四是已于2025年11月对超范围接待服务企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3.资金管理使用质效不高。

  (34)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5年11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明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方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督促了解掌握有关政策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合规使用。二是于2025年10月13日将有关非税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35)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5年6月根据资产管理系统总账对专用设备与通用设备总账及累计折旧进行调整;二是2025年9月补录有关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三是于2025年11月20日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明溪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加强全局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6)向下属单位借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全部归还向下属单位的借款。二是修订完善《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全局各项财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37)专项资金使用不当。

  整改情况:已完成。从2025年9月开始,所有支出款项均按照“业务股室初审-会计复审-分管领导证明-主管审批”审核流程,每笔支出均由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通过完善审核审批流程,切实杜绝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问题。

  (38)资产清理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已清退两家公司质保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明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方案》,督促财务人员在每月记账完成后,必须核对所有往来款项,逐笔落实到位,做到及时清理。

  (39)支付审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5年第三季度开始,基层所所有支出费用均由经办、会计、所长签字,季度报表由制表、会计、分管、主管签字。

  4.工程项目领域监管能力不强。

  (40)制度机制未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管理办法》,并于2025年11月20日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档案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二是已组织开展项目档案自查自纠1次,未发现此类问题,项目档案材料均已由档案管理人员重新按规定立卷归档。

  (41)办公设备利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将库存电脑分发给局属各单位、各股室使用。

  (42)项目招投标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5年11月20日组织办公室有关人员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规〔2025〕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学习招投标的有关程序规定,建立项目采购制度,确保今后有关项目招投标程序符合规定要求。

  (43)未按合同履约。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5年11月20日组织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规〔2025〕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后续合同按约履行。

  (四)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44)述责述廉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1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强调班子成员要参照下发的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模板,结合岗位职责与分管工作实际,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机关纪委、局办公室严格履行前置审核职责,对不合规报告即时退回修改,确保报告符合要求。二是落实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2024年度述责述廉情况逐一点评制度,以精准点评推动责任落实。

  (45)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核查问题线索,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追责问责,2025年,已追责问责22人。同时,建立问责追责台账,确保过程可追溯。二是2025年11月12日对2022年预算执行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同步对新任会计人员开展廉政谈话。

  (46)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拓宽警示教育覆盖面。在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同时,结合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月度例会,以观看专题视频、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全局工作人员警示教育,确保警示教育全员全覆盖。8月结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例会,对执法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会;6月23日对全局股级干部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议;8月13日对全局中层以上干部专门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案例视频等。二是提升警示教育实效。充分利用发生在本单位、本县的典型案例,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聚焦“身边人、身边事”提炼教育内容,增强警示教育实效。目前已警示通报18批次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

  2.践行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不够严实

  (47)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通过学习切实提升班子成员党的建设理论水平。二是于2025年5月8日召开机关党委会,专题研究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并制发《2025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各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三是于2025年5月19日印发《2025年党组(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责任人逐条逐项抓好落实;2025年10月23日,党组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通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形式,查摆自身在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上的问题和不足10个,并针对性制定问题整改措施,并整改完毕。

  (48)党建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党建工作“回头看”,机关党委对各支部第三、四季度党建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累计发现问题8个,同步梳理形成整改情况统计表,督促各支部立行立改、销号管理。二是针对检查发现的党建工作易发、多发问题,2025年10月15日,局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专题培训,培训聚焦“三会一课”规范落实、党费收缴管理等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实操水平。

  (49)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确保“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范开展。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党组会5次,经自查,均无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3.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筑得不牢。

  (5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6名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得到参会县政府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会后,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针对梳理查摆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按序时进度抓好问题整改。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在会前对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部署,主持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对会前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系统梳理突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对党组成员自我检视剖析材料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预期目标。三是机关党委于2025年9月28日对2024年度对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7个,并要求有关支部就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整改,确保今后组织生活会规范有效开展。

  (51)“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巡察期间已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各支部、各党小组的督促指导,推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创新与内容拓展。自巡察以来,已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类主题党日活动2次。二是结合“七一”系列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县检察院廉洁文化馆参观学习,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举行重温入党誓词仪式,通过沉浸式红色教育与廉政教育,切实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三是2025年9月、12月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开展第三、四季度党建工作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个。

  (52)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5年4月15日全额补缴党费。二是2025年10月15日由机关党委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务知识培训,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做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三是2025年9月、12月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开展第三、四季度党建工作督查,未发现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53)超标准开支活动餐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2025年11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落实《三明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办理办法》,严格按标准开支有关党员活动餐费。

  4.培育高素质干部队伍有短板。

  (54)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党组会,重温《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理论、转作风,以班子的示范表率作用,推动全局上下形成敢担当、善作为的工作作风。二是巡察整改期间,每月定期召开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会,要求全局各股室、各单位逐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局领导逐一点评、提出要求,倒逼全局干部职工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提升工作质效。三是已于2025年11月12日对1名存在庸懒散等苗头性、倾向性的干部开展谈话提醒。

  (55)“八小时”之外管理还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全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有关情况的了解掌握,畅通监督渠道,加强教育管理,推动干部职工自觉净化“三圈”。巡察整改以来,全局工作人员因私外出报备16人次、婚丧喜庆事宜报告2人次。二是针对某干部因醉酒辱骂民警及群众被公安机关口头传唤的情况,已由机关纪委对该干部先后开展2次谈话提醒。

  (56)干部职工权益未能充分保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关于明确女职工卫生费标准的通知》(闽人社〔2021〕4号),从2025年1月起向在职女职工按标准发放卫生用品费用。二是贯彻落实《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定期组织女职工到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含妇科检查的健康体检,对35周岁以上女职工增加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三是于2025年12月起分批安排全局干部职工到县总医院开展健康体检。

  (57)执法队伍后备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截至10月22日,我局35周岁以下持有执法证人数已有20名,持有率为80%。另有5名年轻干部已通过综合和专业法律知识两科考试。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严肃追责问责22人,其中谈话提醒16人、批评教育6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758382;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紫岭路666号(邮编:365200)。

  中共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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