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调整明溪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水〔2025〕158号)文件精神,县畜牧站会同乡镇农技站,于2025年11月28日对申报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福建卫祥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和明溪县锦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验。经现场核验,拟拨付补助资金情况如下:
明溪县锦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并分配生猪良种补贴数1005头,在繁母猪数1050头,其中完成配种2胎的1012头,计2024胎。因实际头数及胎数均超过分配指标数,按分配指标数2010胎(1005头,每头2胎)核定补助资金,拟拨付补助资金80400元。
福建卫祥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并分配生猪良种补贴数995头,在繁母猪数995头,其中配种2胎的766头计1532胎、配种1胎的229头计229胎,共计1761胎。因实际胎数未达到分配指标胎数1990胎(995头,每头2胎),按实际胎数1761胎核定补助资金,拟拨付补助资金7044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馈。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598-2813732,mxny3732@163.com。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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