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明溪县稳定粮食生产示范片补助面积及资金发放审核情况公开
根据《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2025年稳定春种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水〔2025〕4号)《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2025年稳定粮食生产暨大豆增产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水〔2025〕157号)文件精神,明溪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督促指导乡(镇)、村开展补助申报、面积审核确认等工作。全县审核确认补助面积1026.95亩,其中春玉米确认补助面积559.33亩,春大豆确认补助面积254.52亩,秋大豆补助确认补助面积213.1亩,按实际验收面积给予春玉米200元/亩、给予大豆(春、秋两季)500元/亩补助,资金发放审核工作已完成。本次共需发放2025年明溪县稳定粮食生产示范片补助资金40.3102万元,受益户数16户。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12月10日
监督电话:0598-2813732
附件:2025年明溪县稳定粮食生产示范片补助情况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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