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关于 2024年明溪县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24〕6号)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明溪县新建2个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附件:1.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申请表
2.福建省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烘干成套设施装备补贴核实验收表
3.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申请表(组织)
监督电话:
0598-2813303(明溪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办公室)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明溪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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