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明溪县宁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三明市祥洪物流有限公司、明溪县恒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明溪县宁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三明市祥洪物流有限公司、明溪县恒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货运经营者处于失联、失管状态,并长期未持有道路运输“两类人员”证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我局于2025年9月19日,通过明溪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为期1个月的拟撤销告知书,期间并未收到以上公司的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及相关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第五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撤销明溪县宁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350421200262,三明市祥洪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350421200211,明溪县恒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350421200224,所属公司旗下车辆同步注销。
请以上货运经营者将所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我局归档(地址: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交通局窗口,联系电话:2813627)。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明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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