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接受明溪鑫福榕建筑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日期:2025-10-21 16:34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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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10月17日,我局接受明溪鑫福榕建筑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0598-2865877

通信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345号

邮  编:36520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明溪鑫福榕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鑫福榕(三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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