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中央编办印发的《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开展我县2025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通过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对2024年度报告复核通过的事业单位法人按照5%的比例,以登记系统随机不定向抽查的方式,抽取13家单位进行核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抽查方式
此次抽查方式主要为实地核查和书面审查。
三、时间安排
本次抽查工作从2025年9月24日开始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
四、有关要求
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是规范事业单位运行监管的重要举措。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督促指导,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等信息的审查工作,逐项对照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附件3),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能够及时进行更正或整改的,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实地核查有关单位具体抽查时间由核查人员提前电话通知。书面审查有关单位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书面审查类),经举办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县委编办。
此次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共享。对虚报、谎报材料、拒不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公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公章的处罚,并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进行全县通报。
(联系人:陈礼花,联系电话:2864862)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列表
2.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地核查类)
3.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书面审查类)
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列表
序号 |
事业单位名称 |
举办单位名称 |
抽查方式 |
1 |
明溪县夏坊中心幼儿园 |
明溪县教育局 |
实地核查 |
2 |
明溪县胡坊学校 |
明溪县教育局 |
实地核查 |
3 |
明溪县胡坊林业站 |
明溪县林业局 |
实地核查 |
4 |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雪峰自然资源所 |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
实地核查 |
5 |
明溪县矿产品市场规范协调中心 |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
实地核查 |
6 |
明溪县水电工作站 |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实地核查 |
7 |
明溪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实地核查 |
8 |
明溪县城关乡综合执法大队 |
明溪县城关乡人民政府 |
实地核查 |
9 |
三明市明溪环境监测站 |
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 |
书面审查 |
10 |
明溪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明溪县财政局 |
书面审查 |
11 |
三明明溪南山遗址保护与发展中心 |
明溪县人民政府 |
书面审查 |
12 |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胡坊自然资源所 |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
书面审查 |
13 |
明溪县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
明溪县教育局 |
书面审查 |
附件2
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实地核查类)
事业单位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预约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 本核查表适用于实地核查评价。
2. 每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
3. 核查评价的确定标准:不符合项目数为0项,为合格; 不合格项目数≧1项,为不合格。
4. 核查人员应针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5. 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
序号 |
核查 项目 |
核查 内容 |
核查标准 |
评价 意见 |
备注 |
||||||||||
1 |
场所要求 |
印章及名称 |
符合:事业单位印章、名称牌匾与核定的名称一致,证书正本悬挂在显要位置。 不符合:事业单位印章、名称牌匾与核定的名称不一致,未悬挂证书正本(无挂牌单位视为不符合)。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2 |
住所 情况 |
符合:有稳定的办公场所且办公场所与证书登记地址一致,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不符合:无稳定的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与证书登记的地址不一致或设备设施无法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3 |
人员管理 |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
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符合法定程序。 不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定程序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4 |
从业人员情况 |
符合: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不符合:无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数量无法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5 |
财务及经营管理 |
经费来源及开办资金 |
符合:有经费来源,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符合:无经费来源,或开办资金数额无法保障业务的正常开展。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6 |
抽逃开办资金 |
符合:无抽逃开办资金行为。 不符合:有抽逃开办资金行为。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7 |
财务 状况 |
符合:净资产不低于注册开办资金的80%,或不高于注册开办资金的20%。 不符合:净资产低于注册开办资金的80%,或高于注册开办资金的20%。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序号 |
核查 项目 |
核查 内容 |
核查标准 |
评价 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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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履职情况 |
业务开展情况 |
符合:按照核定的宗旨业务范围正常开展工作。 不符合:未按照核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或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9 |
年度报告公示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填报情况 |
符合:年度报告公示各项内容填写与单位实际相符。 不符合:年度报告公示各项内容填写与单位实际不相符。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10 |
其他情况 |
相关资质(执业许可) |
符合: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不符合: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无效。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国家未规定必须取得相关资质或执业许可的单位视为符合 |
||||||||||
11 |
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情况 |
符合: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情况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符合: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情况不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12 |
档案保管情况 |
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完整并妥善保管。 不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不完整。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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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果 |
明溪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执法人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对该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 口 合格 口 不合格 |
核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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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情况 补充说明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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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人员 |
姓名 |
单位 |
执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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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事业单位书面审查事项清单(一)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自 查 内 容 |
自 查 结 果 |
|
有无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
有口 |
无口 |
是否按规定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
是口 |
否口 |
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
是口 |
否口 |
证书正、副本是否齐全 |
是口 |
否口 |
证书是否按要求悬挂 |
是口 |
否口 |
证书与印章有无出租、出借行为 |
有口 |
无口 |
印章是否在公安机关指定店户刻制 |
是口 |
否口 |
开展工作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名称是否一致(公章、财务专用章、牌匾) |
是口 |
否口 |
有无擅自加挂牌子的行为 |
有口 |
无口 |
实际住所与核准登记是否一致 |
是口 |
否口 |
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是否有效(没有资质、执业许可的单位此项不填写) |
是口 |
否口 |
有无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情况 |
有口 |
无口 |
有无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情况 |
有口 |
无口 |
净资产是否为负或者为零 |
是口 |
否口 |
是否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 |
是口 |
否口 |
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
是口 |
否口 |
举办单位(公章): 负责人: 审核人:
事业单位书面审查事项清单(一)填表说明
1、“有无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看本单位实际开展业务情况与证书的宗旨业务范围是否一致,一致的在“无”处打对号,不一致的在“有”处打对号。
2、“是否按规定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看自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有无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书,有的在“是”处打对号,没有的在“否”处打对号。
3、“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看本单位实际情况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是否申请了变更登记,一致或不一致已在规定时间内申办变更登记的在“是”处打对号,不一致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办变更登记的在“否”处打对号。
4、“证书正、副本是否齐全”看是否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各一本,有并齐全的在“是”处打对号,无或不齐全的在“否”处打对号。
5、“证书是否按要求悬挂”看证书正本是否悬挂在显要位置,已悬挂的在“是”处打对号,未悬挂的在“否”处打对号。
6、“证书与印章有无出租、出借行为”看本单位证书、印章使用备案,有出租、出借行为的在“有”处打对号,无出租、出借行为的在“无”处打对号。
7、“印章是否在公安机关指定店户刻制”看本单位印章是否在公安机关指定店户刻制并留存印鉴,是的在“是”处打对号,不是的在“否”处打对号。
8、“开展工作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名称是否一致(公章、财务专用章、牌匾)”看公章、财务章、牌匾是否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名称一致,一致的在“是”处打对号,不一致的在“否”处打对号。
9、“有无擅自加挂牌子的行为”看实际挂牌情况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名称、批文是否一致,一致的在“无”处打对号,不一致的在“有”处打对号。
10、“实际住所与核准登记是否一致”看实际地址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住所是否一致,一致的在“是”处打对号,不一致的在“否”处打对号。
11、“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是否有效(没有资质、执业许可的单位此项不填写)”看相关资质、执业许可证书是否有效,有效在“是”处打对号,无效的在“否”处打对号。
12、“有无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情况”看单位是否自行停业或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活动,是的在“是”处打对号,不是的在“否”处打对号。
13、“有无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情况”看相关部门有没有诉讼或投诉本单位情况,有的在“有”处打对号,没有的在“无”处打对号。
14、“净资产是否为负或者为零”看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账簿,净资产合计为零或为负的在“是”处打对号,净资产合计不为零且不是负数的在“否”处打对号。
15、“是否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看除了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否还有别的法人证书,有的在“是”处打对号,没有的在“否”处打对号。
16、“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看实际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情况是否用于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是的在“是”处打对号,不是的在“否”处打对号。
事业单位书面审查事项清单(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数量 (个) |
具体名称 |
是否符合规定 |
|
单位所挂牌子个数及名称(按主次排列)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单位刻制印章个数及名称(按主次排列)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举办单位(公章): 负责人: 审核人:
注:1.事业单位所挂牌子包括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牌子、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牌子以及事业单位法人自行加挂的各种牌子。
2.事业单位法人刻制印章情况包括行政章、各类业务用章和与所挂牌子相对应的各种印章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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