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的公告

日期:2025-09-11 09:04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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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庭农场、合作社: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细则的通知》等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1.申请对象及补助金额。

  (1)非省级示范(优质)的主体,已经获得省级示范(优质)的主体不再申报,其余家庭农场、合作社,逐级申报、审核、评选确定补助资格。

  (2)50万元用于补助家庭农场,补助10家,平均每家5万元(梯度0.5万元);20万元用于补助合作社,补助2家,每家补助10万元。补助对象根据申报材料择优选定。

  二、主体融合发展

  1. 申请对象及补助金额。

  (1)支持对象为成立时间在2025年8月5日之前且未获得中央资金补助的家庭农场组建的农民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协会、联盟、联合社,逐级申报、审核、评选确定补助资格。

  (2)共补助4家主体,每家补助10万元。家庭农场组建的农民合作社补助3家每家10万元,协会、联盟、联合社共补助1家10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其他

  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5日,申报材料参照附件1、2要求提供,如有调整以实际通知为准。

  联系人:小官(0598-8753950)或联系所在乡(镇)农技站;联系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749号;电子邮箱:mxxjgz950@163.com。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9月9日

  附件1             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材料

  (1)明溪县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申报表(见下);

  (2)上年度(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公账户银行流水原件、收支账目复印件或者能够证明农场总收入的凭证;

  (3)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佐证材料;

  (4)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要求复印件清晰);

  (5)手机下载“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截图,农场财务所有记账截图,“一码通”截图;

  (6)经营管理场所、制度上墙、农场标识照片;

  (7)2024年度-2025年度一品一码追溯平台农事记录截图、配合抽检单;

  (8)联农带农佐证材料,例如,雇工,有工资来往的佐证材料、雇工身份证复印件、雇工务农照片,生产往来照片、记录、情况说明等;

  (9)农场及农场主信用报告;

  (10)营业执照、农场主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11)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12)所有材料应加盖家庭农场印章。

   

  明溪县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申报表

家庭农场名称

 

农场主姓名

 

文化程度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从业人数(人)

 

家庭成员人数(人)

 

注册登记时间

 

是否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

 

是否申请“一码通”

 

经营土地(耕地、林地、水面)面积(亩)

 

其中

家庭承包土地类型及面积

 

流转土地类型及面积

 

流转期限(年)

 

上一年度主要经营产品

及产量

 

上一年度家庭农场总收入(万元)

 

上年度家庭农场纯收入(万元)

 

家庭农场人均收入(万元)

 

是否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度

 

是否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管理

 

联农带农情况

 

拟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

 

乡镇农技站审核意见

 

  附件2          合作社项目申请资料

  (1)明溪县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申报表含运营报告(见下);

  (2)社内成员账户、合作社账户往来账户复印件;

  (3)合作社聘用专业会计人员雇佣合同,上一年度(截至2025年8月)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必须用财务软件编写并打印)、财务会计账簿、使用的财务软件说明;

  (4)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佐证材料;

  (5)2024、2025年度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6)申请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的会议纪要;

  (7)合作社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

  (8)经营管理场所、制度上墙、合作社标识照片;

  (9)合作社成员名单;

  (10)2024年度-2025年度一品一码追溯平台农事记录截图、配合抽检单;

  (11)联农带农的佐证材料,例如,雇工,有工资来往的佐证材料、雇工身份证复印件、雇工务农照片,生产往来照片、记录、情况说明等;

  (12)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13)所有材料需加盖农民合作社公章。

  明溪县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申报表 

名称

 

理事长情况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所获荣誉

 

详细地址

 

电话

 

注册登记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出资额(万元)

 

实有成员数

 

成员人均收益(万元)

 

主要生产经营项目及

经营规模(面积、产量等)

 

--

2024年度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年经营收入(万元)

 

经营盈余总额(万元)

 

盈余返还总额(万元)

 

成员社内年均所得收入(元)

 

可分配盈余按与成员交易量(额)返还比例%

 

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

 

主要产品统一销售率%

 

是否建立成员账户

 

财务软件名称

 

是否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度

 

是否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

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管理

 

三品一标认证及

商标获得情况

 

申请建设内容明细及投资额

 

乡镇农技站审核意见

 

经营情况报告2024年度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二、合作社运行机制

三、合作社主要工作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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