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项目政策公开
一、文件依据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规〔2025〕3号)文件。
二、补助对象
培育对象应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三、资金使用
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交流观摩、线上培训、实践实训、异地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
四、申报程序
培育对象可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也可直接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名。
公示期限:长期
附件:《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规〔2025〕3号)
咨询电话:0598-2864155(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8-2813732(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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