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和部署,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19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4月22日,县委巡察二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问题,牵头研究整改方案,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先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9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以点带面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细化整改任务。对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逐项梳理问题、分类归纳,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经多次进行研究、修改、完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并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人人上肩”、整改责任“层层压实”。全体干部职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主动落实整改要求,做到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见实见效。
(三)强化质效提升。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全面整改与重点突破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倒查制度空缺,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制定和完善了5项涵盖工作流程、管理规范的制度,实现具体问题解决与制度建设协同共进。建立定期“回头看”机制,对已整改问题开展复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有效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整改工作重视还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谋划部署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带头督办重点难点问题,主动牵头认领整改问题26个,占比68%。二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开展检视剖析,覆盖率达100%;党组书记主动认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并深刻开展自我批评;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查摆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三是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档案工作,及时整理收集本次巡察整改相关材料,做到档案资料详细、完整、安全。
(2)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于2025年4月30日制定印发巡察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项目化、销号制、闭环式管理。截至目前,3个月内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整改问题37个,完成率达97%。二是针对上一轮县委巡察、市委涉粮专项巡察、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未全面完成整改的问题,纳入本轮巡察整改、一体推进落实,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有关精神还有差距。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申“第一议题”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25年县发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今年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1次,均按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学习不够全面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文件精神,明确各项具体要求,有序组织开展学习,切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发改领域落地落实。二是坚持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分别于2024年11月25日、2025年5月26日、2025年7月2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等文件精神,并安排学习研讨,推动理论学习提质增效。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改系统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学习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系统开展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期刊和习近平经济思想有关文章,并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交流研讨,持续深化对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自觉增强用习近平经济思想分析形势、应对挑战、解决难题的理论自信,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二是针对性策划事项项目。仔细研究国家和省上出台的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紧抓中央对口支援、省级对口帮扶、沪明对口合作机遇,立足明溪实际,统筹梳理了拟争取政策、事项、项目清单,策划生成需争取支持的政策6条、事项15条、项目12个。同时,围绕两地山海协作实施方案,开展全方位工作对接,上半年新签约鑫龙茶叶精深加工等山海协作项目10个。三是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加大对口支援、沪明对口合作事项的推进、调度、督导等工作力度,建立对口支援事项推进清单,对19条事项开展月调度工作,目前已完成2条事项。建立对口合作事项推进清单,对24条事项开展月调度工作,目前已完成14条事项。
2.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到位,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1)经济工作参谋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坚持把切实加强调查研究作为破解难题的重要抓手,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初步拟定低空经济等5个课题并开展调研。二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强化与经济部门联动,召开经济运行分析协调会议,2024年,全县GDP增长4.7%,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5个指标居全市前列。三是积极做好推动服务业发展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已培育入库4家规模服务业企业。四是加强投资项目管理,1-6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完成4%,同比去年上涨1.4个百分点。
(2)推动经济指标向上向好发展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及“四领一促”工作落实,逐项分析“四领一促”工作短板弱项,提出针对性改善措施,力争我县各项指标在全市考评中争先进位。二是强化精准服务,聚焦重点企业需求,大力培育新增长点,2025年已培育入库4家规模服务业企业,填补了我县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空白。加快落实惠企政策,已完成我县2024年度服务业扶持政策补助资金兑现工作。
(3)产业发展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政策扶持机制。持续完善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搭建政企沟通桥梁,采用“线上+线下”双线联动模式,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推进第三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共组织4家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申报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二是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加大经济运行监控、分析力度,对已纳统市场主体,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分析研判,确保企业发展良好态势。三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以梯度培育为抓手,建立完善后备企业库,锚定服务业企业培育和发展,大力推动企转规,积极培育新增长点。今年以来,已培育入库4家规模服务业企业。
(4)破解难题举措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学习绿色经济、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文件,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为后续精准对接有关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提高项目储备量。统筹谋划明溪县盛阳伍月数字文旅元宇宙建设项目、宇兴电子元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等亿元以上项目14个、合计投资32.45亿元。三是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智能化新型分子筛选净水设备生产、福建卫祥生猪育种数字化建设等6个省数字峰会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四是强化招商引资。积极对接中城万企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促成双方于5月28日完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合作。以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举办为契机,组织招商团队前往福州开展重点项目对接洽谈。五是推动充电桩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建设投用公共充电桩100个,其中:电动公交车充电桩12个、城区建成公共充电桩53个、乡镇建成公共充电桩35个。积极落实新建住宅和老旧小区充电设施配建要求,在符合条件的新、旧小区内均预留了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六是推进生态能源发展。策划项目23个,目前已获上级补助项目3个,资金6202万元,其中: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获得中央预算内生态保护修复专项3802万元、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污染治理专项2100万元、工业集中区公共管廊架建设项目(二期)获得省级预算内投资绿色发展专项300万元。
3.重点项目谋划推进不够均衡,支撑高质量发展还有落差。
(1)指导协调项目谋划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围绕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我县氟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产业链建设、“四大攻坚”重点工作等,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海斯福氟新材料研究中心、经济开发区C区首动区等11个亿元以上项目落地开工。二是积极向上沟通对接,累计赴省发改委对接项目5次、赴市发改委对接项目10次,获得中央预算内支持项目4个、省级预算内支持项目2个、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1个。
(2)协调推进项目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开展重点项目“领导+专班”服务活动,2025年以来,共帮助海斯福、中科洁力等企业解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项目场地强弱电缆迁移等问题9个,推动全县56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37个,项目开工率66.07%。二是定期深入项目现场,做好项目进展情况跟踪通报。截至目前,通报县级重点项目进展4期,下发“项目滞后告知单”1起,并将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年度“四领一促”考评体系内容。三是强化政策性资金项目监管,2025年5月,深入项目现场开展专项督查,对19个进展滞后和资金拨付滞后的项目单位,发出22份工作提醒函,要求各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2022年省级预算内项目沙溪乡和瀚仙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完工建设。四是根据最新项目申报政策,修订完善《政策性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建立政策性资金项目跟踪台账,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3)增发国债项目进展不容乐观。
整改情况:已完成。不定期深入项目现场开展督查,全面了解各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对7个进展滞后和资金拨付滞后的项目单位,发出16份工作提醒函,对项目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增发国债项目已全部完工建设。
4.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够深入,具体工作落实还有差距。
(1)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推进粮库基础设施改造提升,2024年以来,已完成中心粮库库区地面交通标识、办公楼墙面及屋面维修、排洪沟修建、设备库建设以及基层粮站基础设施改造等工作,有效提升粮食仓储设施条件。二是支持福建柳里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开展粮油加工技术改造,已新增日产8吨米粉生产线一条、日产20吨有色米轻碾开糙机一组。积极组织福建柳里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明溪归化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明溪县盛明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参加第二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集中展示我县优质大米、杂粮、粮油深加工产品等特色品类,提高产业知名度,助力企业发展。三是立足我县资源禀赋,积极策划明溪县盖洋镇粮食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力争更多上级粮食专项资金支持。
(2)应急物资管理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学习《三明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要求,推进物资规范管理,切实增强管理质效。二是严格日常管理。于2025年2月联合县应急局对县本级储备救灾物资进行盘点,梳理出帐篷、棉被等拟报废救灾物资清单。三是及时组织报废。2025年3月经三家询价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有关物资进行评估报价,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目前已完成相关物资的报废处置工作。后期将根据县级储备有关要求继续有序组织开展物资报废和更新轮换工作。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事项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及时通知各部门推送“双公示信息”,确保应报尽报、按时报送。截至6月,我县未出现“双公示”信息被省上认定迟报、瞒报情况。二是将数字明溪、数字经济等目标任务分解至各相关职能部门,纳入县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同时,将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应用场景等建设作为县级“四领一促”考评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为更好开展数据管理局工作,已配备一名计算机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统筹负责数据管理局相关工作。全力推动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目前已申报1个项目列入省级数字重点项目、6个项目列入数字经济峰会项目;建成国家B类标准机房,建设完善明溪县大应用中心后端支撑平台、“i明溪”平台和数据治理平台。
(4)部分牵头工作职责未履行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汇总2025年明溪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抽查计划5项,已完成8家交通运输企业的检查工作。二是积极配合住建、民政、卫健等部门落实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政策,发挥争取资金牵头抓总作用,指导我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同时加快医疗、住房等26个民生项目推进。三是于2025年4月10日印发《明溪县持续深化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整治内容、治理方式、工作分工、阶段工作安排等具体内容,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5)落实保密工作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通过领学、解读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深入了解保密法规的内容和要求,明确行为规范,提升防范能力。二是从严履行保密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将保密工作内容纳入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三是规范执行涉密文件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借阅审批登记手续,并在保密室配备监控设备及报警器,全面筑牢保密防线。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够严。
(1)“2111”“八个纳入”等工作制度执行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深刻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并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执行“2111”“八个纳入”等工作机制,自觉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绩效管理,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局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考评内容。
(2)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规范公共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文件规定,全面梳理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台账,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完善台账内容。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渠道填写宣传内容发布审批单、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今年以来,规范发布审批事项13个。三是组织人员对局属各类宣传版面开展排查,已完成老旧、脱落宣传内容的撤换工作。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还不够彻底。
(1)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精神,从严抓实党支部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制定2025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涵盖理论学习、组织建设、志愿服务等7个方面重点任务。已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情况,撰写2025年上半年工作小结。二是局党组于2025年2月28日组织召开2024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各党组成员围绕主要内容,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2025年5月12日,局党组组织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文件,深刻理解述责述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履行责任、廉洁从政、改进作风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等公文写作知识培训,通过详细讲解,强化全体干部公文写作规范意识与实操能力,严格审核把关要求,坚决杜绝类似错误行为。
(2)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提高干部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的理解认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二是组织学习《中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制度》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党组决议,并坚决予以贯彻落实,未出现党组决议事项未执行的问题。
2.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1)部分政府采购行为不符合常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执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及规划纲要采购项目开展前期询价,明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具体要求,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确定项目控制价后,组织开展采购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采购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为更加规范、高效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打牢坚实基础。
(2)部分政府采购服务先实施后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全面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采购工作科学合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采购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为更加规范、高效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打牢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学习《中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制度》文件精神,再次强调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历史遗留账务进行核实区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长期挂账的历史账目开展调查举证并出具经济鉴证报告,并经与县国资中心沟通对接后提交局党组研究。目前部分挂账已转为清查收溢;其他收入支出经与县财政沟通协调后,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财经政策学习,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从制度上、源头上治理腐败。
(2)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开展《明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溪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方法》等财务相关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培训费管理,确保各类费用支出合法合规。二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完成资金清退工作。三是对财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报销审核把关,确保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符合规定。
(3)经费报支管理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经费报销要求、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不断推进经费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重申经费报支管理纪律要求,严格规范经费报销审核工作,确保手续齐全、单据完整。组织开展《明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明溪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方法》等业务知识培训,明确费用报销标准和要求,提高财务监督和管理水平,有效杜绝经费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4)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历史遗留账务进行核实区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长期挂账的历史账目开展调查举证并出具经济鉴证报告,并经与县国资中心沟通对接,经局党组研究,对资产损失、资金挂账进行核销,建立“帐销案存”制度。目前已按要求完成相关账务处理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往来款项管理,优化财务管理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资产不真实。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局固定资产情况开展清查,全面摸清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使用状况,并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目前已完成实物清查工作。二是已将城利公司具体情况反馈至县国资中心,待县国资中心进一步明确处置流程,开展资产处置、账务处理等工作。三是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资产购置、调拨、领用、处置等具体要求,严格落实有关财经法规、账务处理规定,推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安全规范。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还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专题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有力促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向前发展。二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开展廉政谈话作为加强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措施,明确谈话范围,聚焦谈话内容,突出谈话重点,防止以业务谈话代替廉政谈话,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切实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廉政谈话23人次。
(2)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廉政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坚持从源头上分析风险、从根本上查找成因,针对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领域廉政风险点,结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所存在的廉政风险开展深入排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方案,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和责任主体,清单化、事项化加强防控,形成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的长效机制。
(3)警示教育开展有弱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常态化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增强全体干部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今年以来,累计召开警示教育活动13次,其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利用身边人和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1次、开展典型案例剖析1次,并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赴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活动,切实做到以案释纪、以案明责、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二是深入开展纪法教育。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等文件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底线意识,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4)派驻监督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政治监督。今年来,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开展深化拓展“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活动以强有力政治监督护航经济持续发展监督检查1次。二是做实日常监督。今年来,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列席县发改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4次,提出意见建议1条,促进议事决策程序规范化;列席民主生活会2场次,督促开展好组织生活会1场次;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年度考核、发展党员等事项进行协审回复3次。三是开展“四风”监督。开展节假日期间的“四风”问题专项监督,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特别是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并围绕学习内容开展学习研讨,为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累计谈话28人次,谈话内容涵盖思想、工作、生活等多方面,并针对受处分党员进行针对性谈心谈话。二是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实际,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指出存在的问题,达到了思想碰撞、检视问题、凝聚共识、团结一致的效果。
(2)党支部换届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强调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支部党员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参与到换届选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升党务人员纪律意识,强化换届工作纪律监督,从严规范党支部换届程序,做到支部换届风清气正、扎实推进。
(3)党费收缴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并要求严格履行收缴党费工作职责,充分认识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做实做细党费收缴的各环节工作,不断提高党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已将需补缴的党费上交至县直机关党工委账户。
(4)党务公开不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文件,通过逐条解读条例原文,深入学习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等,强化干部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为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思想基础。二是组织人员对2019年以来未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规范透明。
3.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偏差。
(1)股级干部配备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根据县委关于股级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及县委编办《关于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开展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经党组集体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已按照调整后的内设机构完成股级干部配备工作,正式任免9名股级干部。
(2)干部监督管理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实施意见》《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等文件,从思想上、行动上切实拧紧干部“总开关”,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深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于2025年7月2日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要求全体干部严守党纪党规,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坚决防范违规吃喝问题和酒驾醉驾行为。三是局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从严加强分管领域干部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全局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未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资产不真实”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目前,已完成全局固定资产实地清查工作,并将城利公司有关情况报县国资中心。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第三方机构尽快出具的固定资产清查相关报告。同时,加强与县国资中心对接沟通,待国资中心批复同意后开展资产处置、账务处理等工作。
拟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2813446;通信地址: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电子邮箱:mxfgj@126.com。
中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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