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2025年农村固定观察点政策公开

日期:2025-08-05 10:25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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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6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拨付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2025年国家级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经费的通知》(闽农研函〔2025〕270号)文件。

  2.补助对象: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补助对象为农村固定观察点记账户、辅导员、辅助调查员、观察点村。

  3.补助内容:农村固定观察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固定观察点记账户、辅导员、辅助调查员误工补贴;农村观察点调查日常工作经费和业务培训等。

  4.补助标准:省级资金8.2万元:主要用于观察点记账户补贴。按照记账户的户数安排补贴。记账户补贴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每人全年安排补助960元,50户合计4.8万元。观察点辅导员补贴。按照记账户的户数来确定。记账户数为50户的观察点村,每个村全年安排辅导员补贴经费1.7万元。观察点调查工作培训经费。记账户数为50户的观察点村,每个村全年安排调查工作培训经费1.7万元。

  国家级观察点调查经费4.631万元:主要用于50户农户常规调查补贴3万元,每户600元,村辅助调查员补贴0.8万元,其余资金用于观察点常规调查经费0.16万元、专项调查经费0.341、县级调查员工作经费0.18万元、优秀记账户补助0.15万元等。

  5.申报程序:资金切块下达至项目县,由项目县根据农村固定观察点记账户户数、辅导员数量、调查任务、业务培训等因素安排经费。

  6.公示期限:8月5日-12月31日。

  咨询电话:0598-2864155(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8-2813732(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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