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省级客货邮融合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日期:2025-08-01 16:47 来源:明溪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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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2023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159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考核方案>的通知》(闽交运〔2023〕9号)、《福建省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闽交融办〔2023〕6号)等精神,现将我县2025年度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补助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场所为明溪县政府网站、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公示期间,社会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实名举报。举报应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举报人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若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县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598-2813466,寄送地址: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编:365200。公示期满,如无反馈意见,将按规定予以拨付。

  附件:明溪县关于2025年度省级客货邮融合补助资金安排计划

  明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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