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新增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农机作业监测终端报废回收企业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4〕4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做好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农机作业监测终端报废补贴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函〔2024〕582号),依企业主动申请,经核查,拟增加明溪县惠民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为明溪县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农机作业监测终端报废回收企业。公示期限: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98-2883516。
拟新增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农机作业监测终端报废回收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明溪县惠民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
9135********5630X9 |
吴军 |
明溪县雪峰镇红豆杉路3733号101室。 |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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