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明溪县明源水厂及鱼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31日,我局接受明溪县明源水厂及鱼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0598-2865877
通信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345号
邮 编:36520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明溪县明源水厂及鱼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建设单位 |
福建水投集团明溪水务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编制单位 |
福建省京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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