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工作的公告(2025年)
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决定对连续2年以上(含两年)未年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集中清理。经初步核查认定,现将拟清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请以上名单中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25年8月8日前补报年度报告并公示,同时到我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请于2025年8月8日前到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上述业务的,我局将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如有异议,请与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598-8758356。
特此公告
附件:连续两年未年报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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