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建设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林业经营主体:
一、申报对象
在本县区域内从事林下经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林农以及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公司+基地+农户”等为林农提供服务,带动林农“不砍树,也致富”的林下经济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林下种养补助项目建设必须在林地上,建设地点在园地、农地上的项目不予以补助。已经享受过其他农林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补助。
2.林下种植项目单个品种种植规模不少于100亩,并且地点相对集中,适合高密度种植品种如灵芝、七叶一枝花、多花黄精、草珊瑚等鼓励条带状整畦高密度种植,面积不少于30亩;金线莲高密度种植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林蜂养殖规模必须大于100箱。
三、申报材料
1.2026年省级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建设计划表。
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7月8日。
2.材料应在截止日期前报送至属地林业站,经林业站审核后,报送至县林业局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汇总,逾期未报送的不予入库,且不享受2026年度省级林下经济专项补助资金。
明溪县林业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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