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洋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拟建项目的公告
各有关经营主体:
根据《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9号)文件精神,我镇成功申报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并获得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经符合奖补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盖洋镇人民政府联合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评审,盖洋镇三套班子会议研究,初步确定明溪县盖洋镇(优质稻)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拟建项目7个,现对拟建项目的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建设金额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月20日-5月26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598-2720103。
附件:明溪县盖洋镇(优质稻)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拟建项目汇总表
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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