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盖洋镇(优质稻)农业产业强镇拟建项目的公告
盖洋镇人民政府、各有关经营主体:
根据《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9号)文件精神,我县盖洋镇(优质稻)成功申报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并获得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经符合奖补资金支持对象和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财政局及盖洋镇人民政府联合评审,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会研究,初步确定明溪县盖洋镇(优质稻)农业产业强镇拟建项目7个,现对拟建项目的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建设金额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6月9日-6月15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598-8753953。
附件:明溪县2025年盖洋镇(优质稻)农业产业强镇拟建项目汇总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6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