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春节期间招工用工激励政策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2022-01-31 17:00 来源: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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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稳岗稳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助力我县经济一季度“开门红”。

  二、制定依据

  1.《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稳工工作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2〕2号)

  2.《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十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1〕32号)

  三、主要内容

  《明溪县春节期间招工用工激励政策若干措施》包括1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发放留明过年红包。二是落实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三是鼓励机构和个人引工。四是支持村(社区)招工。五是开展区域劳务协作。六是开展共享用工。七是支持企业赴外招聘。八是鼓励明溪籍在外务工人员留明就业。九是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十是购房契税奖励。十一是点对点接驳务工人员。十二是关心关爱职工。十三是免费核酸检测。十四是帮助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就学。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明溪县人才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8-2813553

  原文件链接: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春节期间招工用工激励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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